“补贴金被当作无人监管的钱使用”
因涉嫌挪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安装补贴而被移送检方的某企业相关人员及法人,在不羁押状态下被提起公诉。
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国家财政犯罪联合侦查组29日表示,已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侵占)及违反《补贴金管理法》等嫌疑,对位于首尔衿川区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安装企业A公司、代表理事 B,以及负责财务的高管 C 提起公诉。C 曾任商业银行副行长。
检方称,B 和 C 于2023年以“无公害汽车转型品牌项目”名义,从韩国环境公团获得约244亿韩元补贴,并于当年7月至9月分两次偿还了A公司的65亿韩元贷款。调查显示,从同年7月至11月,两人共1333次将19亿韩元补贴擅自用于支付贷款利息、税款、罚金、保险费、红白事费用等非指定用途。另查明,A公司在未考虑地方自治团体是否批准等情况下,随意申请充电站安装补贴。
检方于去年9月接受国务调整室政府联合反腐败预防推进团的委托后,经过半年时间,通过追踪66个账户、搜查办公室等方式 확보了证据。
检方曾就 B 申请拘捕令,但于本月16日被法院驳回。
检方表示:“补贴金被当作无人监管的钱使用,最终造成数十亿韩元的国家财政损失。今后也将继续依据法律和原则,严肃应对国家财政犯罪,防止国民的血税被犯罪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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