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伪造公文书,犯罪性质并不轻”
一名40多岁男子使用Photoshop等软件伪造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停车标识证,并在机场停车场使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
据韩联社29日报道,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二独任庭庭长法官 Jeong Jieun 以伪造公文书及行使伪造公文书罪,判处40多岁A某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
A某于2023年2月从网上下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停车标识证及签发机构负责人图像后,使用Photoshop等进行编辑和伪造,并填写了自己的车辆号牌,因此被移送审判。
此外,A某还被控将伪造的停车标识证贴在自己车辆上,并于2025年10月在釜山江西区金海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停车场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使用该证件。
法院表示:“从伪造并使用公文书这一点来看,犯罪性质不能视为轻微。”不过,法院同时指出,“考虑到其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现出反省态度,以及其承诺不再犯等因素”,因此作出上述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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