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可转让存单利率比重……金融监督院下月起引导使用KOFR
自下月起,金融监督院将引导银行在发行浮动利率债券时使用韩国无风险基准利率(KOFR)。此举是为将作为代表性基准利率使用的可转让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利率排除在重要指标之外。
金融监督院29日表示,将从下月起实施旨在激活基于KOFR交易的行政指导。由于基于报价计算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的方式被指出存在利率操纵或扭曲风险,此前银行发行的大多数浮动利率债券均以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为基准。
金融监督院计划自下月起至2027年6月,指导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发行浮动利率债券时,分别确保至少10%和至少25%基于KOFR。目标占比预计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借此,到2031年6月,计划使银行达到50%、政策性金融机构达到65%。
在为防范利率波动风险的利率互换交易中,基于KOFR的交易也将扩大。金融监督院自2025年7月至本月期间,已实施行政指导,要求利率互换交易中至少10%以KOFR为基准;这一比例将自下月起至2027年6月提高至25%。到2030年6月的目标占比也将由原先的50%提高至70%。
此外,为鼓励超长期品种交易,相关激励措施也将扩大。KOFR利率互换交易中,长期品种占比为20%。此前,对5年以上至10年以下品种按10%、对10年以上品种按20%的加成比率计入履行实绩,今后将分别上调至30%和50%。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将围绕基准利率改革检查交易现状,并支持市场参与者为激活KOFR所作出的自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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