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狗死了,赔偿吧”

据悉,一名女子为救下一名遭未拴牵引绳宠物犬攻击的小学生而制服了狗,反而被狗主人索要巨额赔偿。


25日,多家社交媒体上,一篇题为“请大家帮忙建议一下,狗的伤害费用该赔多少”的帖子正在扩散。


帮助理解文章的图片,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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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A某表示,前一天她在斑马线附近目击到一只未拴牵引绳的宠物犬咬住一名小学生的腿不放。A某称:“狗咬着孩子的腿不松口,我踢了好几次才把它弄开。”她还说明:“当时我看到狗嘴里流血,但孩子腿部已经被咬裂,出血严重,优先送医才是最重要的。”


她表示,把受伤孩子送到医院后,自己才接到狗主人的联系。据称,狗主人方面表示,该宠物犬是斯皮茨犬种,虽已在二级动物医院接受治疗,但最终死亡,因此要求赔偿约400万韩元治疗费,以及宠物犬本身价值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A某吐露称:“被攻击的孩子我完全不认识。”她还表示:“我只是单纯想救孩子,却反而担心自己会变成加害者。”随后她解释称:“当时为了把狗弄开,我朝它的头部和腹部踢了3至4次左右。因为我是女性,力气不大,所以次数才变多了。”她还补充说:“把狗弄开后,它又扑上来一次,我再次将它踢开,这时狗才惨叫着逃走。”


A某表示,自己计划预约律师咨询,并就此寻求建议称:“这是为了避险而采取的行动,而且由于我力量不足,制服过程持续得更久,这一点是否能被酌情考虑,我很想知道。”


现行《民法》第735条规定,为避免他人生命或身体面临的紧迫危险而采取的行为,如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实际是否承担责任,预计仍将综合考虑事发当时情况的紧急性、制服狗的方式是否超出必要范围,以及是否存在过度应对等因素后作出判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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