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在两个月后获无嫌疑处理,却又因诽谤再耗时4个月
教育部:“被举报教师的95%获不起诉或不予立案处理”
据悉,忠清南道一所小学教师因让学生捡垃圾等原因,遭到家长举报。
据SBS于24日报道,小学教师A某于去年5月收到一名四年级学生家长发来的短信。该家长在短信中要求将孩子与欺负其孩子的同学分开,但其主张称,由于未采取适当措施,孩子最终遭受了欺凌。
不过,该事项当时已由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作出不属于校园暴力的结论。即便如此,该家长仍通过短信接连表示:“连道歉都没有,现在还想来教育家长吗”“说是养孩子的人,却既没有敏感度也没有共情能力,自己做得了什么,反倒还大声叫嚷”等。
A某表示:“我很害怕,心跳得厉害,所以把对方拉黑了。结果对方又打到教务室,说‘是不是疯了’、‘我要把学校闹个底朝天’。”
此后,教育厅教师权益保护委员会认定该家长的行为属于“侵害教育活动”。随后,该家长又以涉嫌虐待儿童为由起诉A某,称A某只让自己的孩子捡垃圾,构成情绪虐待。
对此,A某表示:“我平时也一直教育学生自己扔的垃圾要自己捡起来。”并称“我从未只对那个孩子给予不利对待”,以此申诉委屈。
该家长还主张,A某曾拜托孩子帮忙查看拍集体照的地点,学生把照片发来后却遭到无视,并将此作为虐待儿童的依据。不过,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曾向学生回复“谢谢”。
“儿童虐待”沦为“伤了心情罪”……95%均被认定无嫌疑
A某在侦查机关洗清虐待儿童嫌疑,花了约两个月时间。该家长又以教师在教师权益保护委员会作虚假陈述、涉嫌诽谤为由追加起诉,直到再次获得无嫌疑处理又过去了4个月。不过,以给孩子造成精神痛苦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目前仍在进行中。
A某表示:“事实上,虐待儿童早就被称为‘伤了心情罪’。”并称,“仅因这样的起诉,就不得不被折磨一年多,这样的现实本身就是极其严酷的惩罚。”
另一方面,尽管侦查机关已作出无嫌疑判断,该家长仍主张教师负有责任。家长反问称:“我不认为这是无嫌疑。学校没能好好保护孩子是事实。所以我才申请了复议。我只是走了法律程序,不明白为什么这也会成为问题。”
此外,据教育部统计,因涉嫌虐待儿童而被举报的教师中,95%被作出不起诉或不予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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