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散布虚假事实……一审判处罚金刑

因散布有关主持人 Park Suhong 的虚假事实而被移送审判、并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的 Park 某的嫂子 Lee Mo,对其案件,检方在二审中也提出了与原审相同的10个月有期徒刑量刑意见。


25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1部(审判长 Ban Jeongu)审理的结案公审中,检方就因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诽谤罪而被起诉的 Lee Mo,请求合议庭驳回被告人的上诉,并判处与原审求刑相同的10个月有期徒刑。


主持人 Park Suhong。韩联社供图

主持人 Park Suhong。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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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Mo因被指散布“Park某在从事演艺活动期间曾与女性同居”等虚假事实而被起诉。



Lee Mo一方律师主张无罪,称“有相当充分的理由相信受害人与女性共同生活”。此外还表示,“其行为并非诽谤,而更具有防御性应对的性质”,并请求“宣告无罪”。Lee Mo在最后陈述中称,“我对自己不够明智、言行轻率深感羞愧”,并恳请从宽处理。

此前,一审判处Lee Mo罚金1200万韩元。法院认为,Lee Mo为营造有利于自己及丈夫法律纠纷的舆论,并以诋毁受害人为目的散布虚假事实,情节恶劣。

Lee Mo的二审宣判将于下月23日下午2时30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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