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电动滑板车不能坐地铁……限制携带“锂电池”入内
首尔交通公社修订旅客运输条款
7月1日起限制携带大容量锂电池
电动轮椅等交通弱势群体移动工具除外
今后,乘客将不能携带装有锂电池的个人移动装置(Personal Mobility),如电动滑板车等,乘坐首尔地铁。
首尔交通公社25日表示,为提前阻断地铁内火灾风险因素,已修订旅客运输条款,核心内容是限制携带个人移动装置乘车。
锂电池火灾不同于一般火灾,因内部热失控现象,初期灭火较为困难,且复燃可能性较高。尤其是在大量市民使用的地铁中,更需要进行格外严格的管理。
近期,随着全国范围内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等锂电池使用增加,社会对电池起火事故的担忧也在加大。去年9月,合井站曾因乘客携带的电动踏板车电池冒烟,导致2·6号线列车不停站通过,地铁内由电池引发的事故持续发生。今年也已连续发生4起乘客随身携带充电宝引发的事故。
对此,公社综合考虑个人移动装置使用增加及锂电池起火案例等因素,在经过国土交通部等相关机构的权威解释和法律审查后,推进修订旅客运输条款。电池携带限制标准则参照国际通行的航空领域锂电池安全标准制定。
根据修订后的旅客运输条款,自7月1日起,乘坐地铁的乘客将不得把以下物品带入车站:▲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等一切由锂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大容量锂电池。不过,为保障交通弱势群体出行权,电动轮椅等移动工具可作为例外携带。
此次限制携带的“超过160Wh锂电池”,主要是指用于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电动独轮车等个人移动装置的大型电池。相较之下,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及普通便携式充电宝等市民日常使用的大多数电子设备,均在160Wh以下,不属于此次限制对象。
160Wh若换算为市面上广泛使用的智能手机充电宝容量,约相当于4.3万毫安时。通常使用的1万毫安时至2万毫安时级别充电宝可以携带,但由于不同产品种类和型号的电池容量可能不同,乘客有必要确认产品上标示的电池容量。
公社表示,在制度实施前,将在实施日期前通过车站告示、到站信息显示屏、官网以及与相关机构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集中宣传制度变更内容,并同步开展现场劝导。首尔交通公社社长 Kim Taegyun 表示:“锂电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产品,但一旦发生火灾,相比一般火灾更难扑灭、危险性也更大,因此需要进行先发制人的管理。”他还称:“此次措施是为打造更安全地铁乘车环境而推出的预防性安全对策,希望市民理解并配合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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