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组主要讨论暂告一段落
执政党提出《小商户基本法》修正案
相关讨论提速……最后阶段正协调细节
《公平交易法》对串通例外的范围是核心
被视为中小企业和小商户夙愿的集体谈判权引入正逐步变得明朗。此举旨在提升在交易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和小商户的谈判能力,但业界也担忧,若谈判无序展开,市场秩序可能遭到破坏。最终,现行《公平交易法》中对串通例外范围究竟认可到何种程度,预计仍将是最后阶段的争议焦点。
据相关业界26日消息,今年2月由公平交易委员会、中小风险企业部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成立的“强化经济弱者谈判力工作组”近期已基本结束主要讨论。消息称,各部门在通过修改《公平交易法》赋予中小企业和小商户集体谈判权这一方向上,已在大框架层面形成共识,目前正就细节展开协调。
现行《公平交易法》禁止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就价格、交易条件、产量等作出限制市场竞争的共同行为,即串通。有关部门正研究对这一规定进行调整,考虑为在交易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和小商户设置例外,使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共同进行谈判。
与此同时,随着韩国国会近期也提出将小商户集体谈判权制度化的法案,相关讨论正进一步提速。19日,共同民主党议员 Oh Sehui 代表提出《小商户基本法》修正案。其核心内容是,允许小商户团体就商品或服务交易条件变更等事项,向交易对方提出集体谈判要求;而收到谈判要求的一方,除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和小商户受《公平交易法》中的串通规制限制,即便面对与大企业之间不利的交易条件,也难以集体要求上调供货价款等。随着去年年底《加盟事业法》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连锁加盟店主也被赋予集体谈判权,但要将这一权利扩大至交易关系和适用范围更广的整个中小企业、小商户群体,期间一直伴随不小阻力。由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外界持续担忧,如果在缺乏明确标准的情况下允许谈判权,市场秩序可能受到较大冲击。
因此,围绕《公平交易法》中串通例外范围究竟允许到何种程度,预计有关部门在最后阶段仍将继续审慎权衡。可替代方案包括:将交易对方限定为大企业或市场支配型经营者;或者仅允许就供货价款、手续费等交易条件进行谈判,但禁止价格决定或产量调节等限制竞争的行为。另一个正在研究的方式是参考澳大利亚,仅对营业额低于一定规模、并组成团体的经营者赋予谈判权。
高丽大学劳动大学院教授 Kim Seonghui 表示:“即便是经营者,如果其对特定交易对象存在较强的经济依附性,给予其相当于劳动者水准的保护机制,已是全球趋势。”他同时指出:“不过,中小企业和小商户的行业与交易形态非常多样,覆盖范围也很广,因此若不明确界定经济依附性的范围,可能会给市场带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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