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被驳回后提起宪法诉愿……宪法不合致裁定7比2
宪法法院作出判断称,对于因国家权力导致人权侵害等“历史旧案”,应当为亡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之外的侄辈等其他亲属也打开申请再审的路径。
宪法法院24日以7比2的法官意见,就《刑事诉讼法》第424条第4项作出宪法不合致决定。该条款将被判有罪者死亡后的再审申请权人,仅限于配偶、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
审判庭指出:“民间人集体牺牲事件等案件中,国家机关往往曾系统性介入,并在事后压制真相查明,因此长期无法揭开事实真相的情况很多。”并称,“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大量受害者未能结婚即死亡,或全家遇害,导致没有合法再审申请权人的情况。”
所谓宪法不合致,是指宣告相关法律条款违宪,但出于尊重立法者意志,形式上暂时维持其效力。根据此次决定,立法机关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修改该条款。在此之前,现行法律将继续适用。
另一方面,持反对意见的法官表示,将再审申请权人限定为配偶或直系亲属等,具有维护法律稳定性和高效利用司法资源的合理理由;若对此进行无差别扩大,已确定判决的效力可能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此次案件由被指为“Yeosu·Suncheon事件”牵连者、在未经司法程序情况下被杀害的亡者的侄子和弟媳,以及卷入“全国民主青年学生总联盟事件”、被判处实刑后死亡的天主教神父的侄子等人提起。他们曾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现行法律下侄辈等不属于再审申请权人而被驳回,随后提起宪法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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