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北地区官舍117处
Im Gijin庆北道议员(共同民主党·比例代表)24日表示,其已牵头提出《庆尚北道共有财产管理条例部分修订条例案》,规定庆北道及出资出捐机构等运营的官舍使用人应承担电费、水费等公用事业费用。
此次修订案反映了近期围绕地方自治团体官舍运营持续提出的改进要求。随着国政监察和媒体报道等指出,部分地方自治团体官舍数量增加,以及官舍运营费补贴是否适当存在问题,行政安全部也曾建议改善官舍运营。
实际上,全国地方自治团体的官舍数量已从2021年的1828处增至2025年的2165处,约增长18.4%;并且有调查显示,部分地方自治团体在条例中规定了官舍运营相关管理费和公用事业费用补贴依据。
此次修订条例案的主要内容是,废除原有官舍等级划分,围绕履职必要性重新制定官舍使用标准,并明确电费、水费、通信费、共同住宅管理费等应由使用官舍的个人承担这一原则。
庆北道议会相关人士称:“庆北道管理的官舍共117处,包括事业所和出资出捐机构等。”并表示:“此前官舍公用事业费用一直由预算承担,但今后若该条例施行,官舍使用人将承担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用。”
Im Gijin议员表示:“官舍不是为公职人员提供便利的手段,而是为保障顺利履职而设的公共资产。”并称,“希望通过此次条例修订,提高官舍运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建立让道民信赖的共有财产管理体系。”
由Im Gijin议员牵头提出的该条例案,预计将于26日举行的庆北道议会全体会议上最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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