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郡霰弹枪乱射事件致2名公务员遇难
"以多数人为目标的枪支犯罪并非单纯犯罪,而是恐怖行为"

有判断认为,应将被信访人开枪射杀身亡的信访业务负责人公务员认定为国家有功者。其宗旨在于,仅因未像军人、警察那样身着制服而给予不同礼遇水平,有违公平;而以多数人为目标的枪支犯罪,应被视为恐怖行为。


国民权益委员会24日表示,针对在庆尚北道奉化郡枪击事件中死亡的2名公务员遗属提出的苦情信访,已向国家报勋部表明意见,要求重新审议其是否属于国家有功者。同时还建议修改相关法令,将报复性犯罪或恐怖袭击受害者也纳入国家有功者范围。


世宗政府大楼国民权益委员会。Kim Hyeonmin记者

世宗政府大楼国民权益委员会。Kim Hyeonmin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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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奉化郡所属公务员孙某和已故李某于2018年8月在小川面事务所工作期间,被信访人A某开枪射中身亡。事故发生后,两人被认定为报勋补偿对象(因灾死亡公务员),但未被认定为国家有功者。对此,遗属向青瓦台提出信访称,两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枪击牺牲,却仅因未穿制服而受到区别对待,这并不合理。


国民权益委员会调查结果认为,报勋部门此前的处置未能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性。据调查,A某因与邻居居民发生矛盾,并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满,缜密策划犯罪长达1年,以“杀害无能的郡守和公务员等多数人,将自己的冤屈告知社会”为目的,杀害了与自己素不相识的死者。其在作案前曾在院子里进行射击练习,并在派出所等多人使用设施密集地区持枪乱射,因此被分析认为并非单纯犯罪,而属于恐怖行为。


国民权益委员会表示,已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提出意见,要求重新审议死者是否登记为国家有功者:▲承担对民业务的信访公务员面临生命和身体危险;▲军人和警察在日常执行任务中即便遭遇枪击事故,也有被认定为国家有功者的案例,因此区别对待有违公平。此外,还向国家报勋部提出,应研究修改《国家有功者等礼遇及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使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报复性犯罪或恐怖袭击牺牲的公务员也能被认定为国家有功者。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兼事务处长 Han Samseok 表示:“庆幸的是,因执行职务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身亡的公务员,其恢复名誉之路已经打开。”他还称:“将全力推动制度建设,使面对重复性、特殊性信访时,由机构而非个人负责应对,从而保护信访业务负责人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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