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儿科·急诊医疗事故赔偿加强……国家最高保障18亿韩元
保健福祉部:高额赔偿保险保费全部由政府支持
扩大至母子医疗中心及急诊医疗机构专科医生
保障上限提高1亿韩元,自付额下调5000万韩元
在分娩、儿科和急诊领域发生医疗事故时,为减轻医护人员的赔偿负担并帮助医疗事故受害者迅速恢复,国家将通过提供支持的高额赔偿保险,使损害赔偿最高可达18亿韩元。
韩国保健福祉部23日表示,将正式实施“2026年必需医疗高额赔偿保险支持项目”,并自25日起通过符合支持条件的医务人员所属医疗机构受理保险投保申请。该项目自去年起实施,由国家为必需医疗领域医护人员提供高额赔偿保险保费支持,今年起支持对象和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首先,在支持对象方面,除原有具备分娩业绩的妇产科专科医生和小儿外科系列专科医生外,还新增母子医疗中心专职专科医生和急诊医疗机构专职专科医生。急诊医疗机构专职专科医生的范围包括区域急诊中心、区域创伤中心、儿童专科中心,以及参与急诊患者转运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地区的地区急诊中心所属专科医生。
保障力度也得到加强。专科医生的保障上限由17亿韩元提高至18亿韩元,医疗机构承担的自付额则由原来的2亿韩元下调至1.5亿韩元。住院医师的医疗机构负担额由3000万韩元下调至2000万韩元,总保障额度可达3.3亿韩元。
尤其是,医疗机构无需承担高额赔偿保险保费,仅凭国家支持的保费即可投保高额赔偿保险。专科医生每人每年可获175万韩元保费支持,住院医师可获30万韩元支持。对于已投保现有赔偿保险的培训医院,也可选择获得同等金额的保费返还。
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政府还准备了用于解决小额纠纷的单独支持措施。对于已投保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将另行支持最高10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额;如发生刑事控告或举报,还将提供法律咨询及受害者精神创伤治疗费用支持。参与急诊患者转运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的急诊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如在7月内完成投保,保险效力可追溯适用于今年3月起。
拟新加入必需医疗高额赔偿保险的医疗机构,可自25日至11月30日期间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去年投保者的续保申请将于10月开始。详细内容可通过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和大韩医师协会医疗赔偿互助组合的专用网站及呼叫中心查询。
韩国保健福祉部长官Jeong Eun-kyeong表示:“必需医疗高额赔偿保险支持项目是一项使承担必需医疗的医疗机构无需额外费用负担即可应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制度,预计将惠及医务人员和患者双方。”她还称:“为实现对医疗事故损害的充分且迅速恢复,政府将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制定医疗纠纷调解法下位法规,并完善保险制度,切实确立赔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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