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废除市、郡、区、邑、面、洞选举管理委员会
"将纠正躲在独立性背后的责任缺失"

国民力量党议员 Kang Myeonggu(庆北龟尾市乙)提出了所谓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整合法”,主张废除选举管理委员会下属组织,并以中央及市道选举管理委员会为中心重组职能,由此正式着手推进选举管理委员会结构改革。


Kang Myeonggu议员23日在国会沟通馆举行记者会,表示已代表提出《选举管理委员会法》部分修正案,内容包括废除区、市、郡选举管理委员会以及邑、面、洞选举管理委员会。

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 Kang Myunggu(庆北龟尾市乙)在国会沟通馆举行记者会[图片供图=议员办公室]

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 Kang Myunggu(庆北龟尾市乙)在国会沟通馆举行记者会[图片供图=议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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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的核心在于整顿目前由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市道选举管理委员会—区、市、郡选举管理委员会—邑、面、洞选举管理委员会构成的多层级组织体系,并将选举管理职能集中至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和市道选举管理委员会,旨在提高选举管理能力的运营效率,并明确责任归属。


Kang Myeonggu议员提及近期选举管理委员会引发的预算执行争议、招聘舞弊、选举设备管理不善以及计票结果录入错误等问题,指出现行组织体系存在局限。


他尤其提到上一次6·3地方选举过程中发生的选票不足事件和计票错误案例,主张有必要对整个选举管理系统进行结构性改革。


他表示:“选举管理委员会存在的理由,在于公正管理国民手中的每一张选票。若连最基本的选举管理都无法妥善完成,就应从根本上重新设计整个组织。”


他接着强调:“宪法所赋予的独立机构地位,不应成为掩盖选举管理委员会无能的盾牌。不能再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应付每逢选举就反复出现的问题,而应改造成一个有责任可追究的结构。”


Kang Myeonggu议员表示:“此次修正案是选举管理委员会结构改革的起点。为了建立国民能够信赖的选举管理体系,我将把改革推进到底。”



虽然这是试图通过组织改组来解决反复出现的选举管理争议的强硬举措,但在立法过程中,如何平衡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独立性与效率,预计将成为最大争议焦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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