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海外非上市公司及新股申购诈骗增多,金融监督院发布了消费者警报。


“5倍收益”非上市公司投资诈骗……金融监督院发布消费者警报 View original image

金融监督院23日公布了海外非上市公司及新股申购诈骗案例。


首先是一类以提供海外非上市公司投资机会为名,骗取投资者资金的案例。某咨询公司以与全球投资公司签订独家合同为基础,诱导投资者称可提供海外非上市公司投资机会。该咨询公司实际上并未投资相关非上市公司,却欺骗投资者称预计可获得3至5倍收益。


借此,该咨询公司收取了个人投资资金,但投资者无法通过手机或官网确认合同内容,甚至连合同文本都找不到。咨询公司从一开始代为保管投资者资金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还存在新股申购诈骗类型。某资产管理公司以在新股申购时可作为机构投资者获得比个人更多配售份额、并保证高收益为由募集投资资金。实际上,即便是机构投资者,也不能使用他人资金参与申购。该公司谎称将以公司名义参与申购,今后把获配份额的卖出收益按50%分配给投资者。


该资产管理公司先结算首笔收益金以获取投资者信任,随后出示伪造的收益结算明细等,诱导投资者再投资。从这时起,投资者便无法收到收益结算,也无法确认新股情况。即使投资者联系该资产管理公司,对方也失去联系。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咨询公司向客户募集投资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咨询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以公司名义代客户进行新股投资的合同同样违法。”他还提醒称:“签订金融合同时务必确认合同文本,如发现可疑案例,请立即中止交易,并向金融监督院举报或向警方报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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