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债务人免受非法债权催收侵害
强迫债务人及相关人员筹措资金
“羞辱式”催收行为也被纳入其中

针对10年内酒驾再犯以及妨碍酒精检测的“掺酒规避检测”犯罪,将新设量刑基准。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联合新闻供图

首尔瑞草区大法院。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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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23日消息,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前一日召开第146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交通犯罪以及违反放贷业法、债权催收法犯罪量刑基准修订案的设定范围和类型分类。量刑基准是基层法官作出判决时参考的一种指引。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作出偏离量刑基准的判决,须在判决书中写明理由。


量刑委员会反映社会对酒驾再犯的高度警惕,将“10年内再犯酒驾”和“拒绝酒精检测及妨碍检测”的处罚规定新纳入量刑基准设定范围。考虑到量刑均衡性,决定不仅设定有期徒刑量刑基准,也同时设定罚金刑量刑基准。


这是为反映宪法裁判所作出违宪决定后修订的《道路交通法》,将过去不设时间限制的一律加重处罚,细化为“10年内再犯”标准,并新设为单独的重类型。此外,出于逃避查处目的而继续饮酒的所谓“妨碍酒精检测”行为,也被认定在实质上与拒绝酒精检测相似,因此归入同一小类型。


针对侵害普通民众和弱势群体的恶性非法高利贷及非法债权催收行为,处罚标准也将进一步细化。原先被称为“未登记放贷业等”的小类型名称,考虑到其社会严重性,改为“非法私金融业等”。此外,违反利率上限规定的行为也反映法定刑上调情况,被拆分为单独的小类型。


尤其是,量刑委员会为保护债务人免受恶性非法债权催收侵害,大幅扩大了量刑基准范围。强迫债务人或相关人员筹措偿债资金的行为,以及要求债务人以外的人代为偿还债务的行为,均被新纳入量刑基准。



除此之外,向熟人等第三方传播债务相关虚假事实的行为,以及在工作单位等场所公开宣扬债务事实、带有“羞辱式”性质的催收行为,也都被新增至量刑基准设定范围,将受到严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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