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地方公务员任用令》获国务会议通过
减免晋升所需年限……优秀业绩者可获特别晋升
确保其在考核和绩效奖金中不受不利影响

今后,打破中央部门、地方政府与民间企业之间壁垒、参与人事交流的公务员,将在晋升和人事考核中获得破格奖励。行政安全部23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地方公务员任用令》等已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30日起施行。

Yoon Hojung行政安全部部长。Jo Yongjun记者

Yoon Hojung行政安全部部长。Jo Yongjun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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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案是今年4月青瓦台发布的公务能力强化任务小组运行成果的一环。政府决定,对为应对国策项目等地区重点问题而新设的“核心人事交流”岗位工作人员,以及协助地方招商引资等工作的“民间企业专责公务员”给予激励。计划借此提升公务体系竞争力,并为地区经济注入活力。


首先,对于交流公务员,将缩短晋升所需最低年限。若担任核心人事交流岗位或民间企业专责公务员,最多可在1年范围内,按该岗位交流任职期间的一半减免晋升所需年限。此外,因人事交流等原因在相关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取得优秀业绩者,还将获得特别晋升机会。


政府还将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其在考核和绩效奖金方面受到不利影响。人事交流人员将与一般公务员分开设定考核单元,在工作成绩考核中必须获得至少“优”等级,在绩效奖金评定中必须获得至少“A”等级。对于获得最高等级的优秀业绩者,也将建立发放特别绩效加算金的依据。


同时,地方公务员公开招聘和经历竞争录用制度也将顺应时代趋势进行改善。首先,从明年起,8级公开竞争录用考试中的韩国史科目将与9级相同,改为以韩国史能力检定考试3级以上成绩替代。对于需要体现最新从业经历的特定领域经历录用,也已建立可在1年范围内缩短所需经历年限的依据。



在9级公开招聘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分类招录对象中,将新增加入自立准备青年和延长保护期青年。对原本要求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者或单亲家庭扶助对象维持资格满2年以上的条件,也将放宽至1年,以加强实质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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