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供机票和食宿等为诱饵,诱导出境
在住处关押超过2周,并以威胁手段夺取银行账户
6人被拘留移送、14人被移送……其他共犯也被通缉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招募求职者,将其诱骗至柬埔寨后实施非法拘禁和殴打,并夺走人头账户转交给语音诈骗组织的一伙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


首尔警察厅广域犯罪搜查队23日表示,以组织犯罪团伙及故意重伤等嫌疑,对人头账户流通组织总头目A某(30岁)等6人予以拘留移送,另有2人不拘留移送。3名在韩国境内招募应聘者的组织成员以诱骗他人出境嫌疑被不拘留移送,9名既是受害者又参与其中的账户名义人则因违反《电气通信事业法》被分别不拘留移送。


A某等人为招募人头账户名义人发布的网络广告(左)和用于宣传的成捆现金照片(右)。他们以高收益和提供机票补贴等为诱饵,将受害者诱骗至海外。首尔警察厅供图

A某等人为招募人头账户名义人发布的网络广告(左)和用于宣传的成捆现金照片(右)。他们以高收益和提供机票补贴等为诱饵,将受害者诱骗至海外。首尔警察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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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介绍,A某等人于2025年7月至10月期间,通过网络社区和Telegram招募求职者,将其带往柬埔寨后实施拘禁和殴打,夺取人头账户并提供给诈骗组织。


A某等人在网上发布海报,使用指代个人名下银行账户或加密货币交易所账户的黑话。对于看过广告后与其联系的人,他们强调可提供机票和食宿,诱导其前往柬埔寨。据查,受害者抵达柬埔寨后,短则2周、长则6周被关在西哈努克维尔一带的住处。其间,1名受害者因用手机偷拍住处和转移路线而被发现,A某等人当着其他受害者的面殴打并折磨该受害者,还将施暴画面拍摄下来并在组织内部传播。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准备了住处和车辆后,将组织角色细分为组长、中层管理、境内诱骗人员、招募人员和监视管理人员等进行运营。经查,A某从诈骗组织处按每个人头账户收取1000万至2000万韩元,并向组织成员每月支付200万至400万韩元活动经费。若额外招募到账户名义人,还会提供100万至200万韩元奖励。


A某等人为提高人头账户的使用效率,还指示账户名义人将转账限额上调至单笔最高1亿韩元。为防止此过程中被金融机构异常交易监测系统(Fraud Detection System)拦截,他们还准备了应对话术,要求直接致电银行客服请求解除限制。


警方目前也已就仍滞留柬埔寨的另外2名组织成员申请到逮捕令,并正推进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红色通缉及护照作废措施。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出售存折或以获取报酬为条件出借账户的行为,本身就属于刑事处罚对象。尤其是以发放高额现金为条件诱导出境,存在严重暴力犯罪风险,必须格外警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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