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63家、4月42家、5月23家
Kim部长:“未出现此前担忧的谈判海啸”
29家中有12家获准分离谈判单位
据统计,自黄色信封法施行以来的100天内,1161个分包工会向439家总包经营场所提出了谈判要求,平均每家总包企业为2.6件。劳动部部长 Kim Yeonghun 评价称:“并未出现部分人士此前担忧的‘谈判海啸’或无序的碎片化谈判。”
劳动部22日发布了对3月10日修订后的《工会法》施行以来,分包工会针对总包经营场所提出谈判要求情况等的分析结果。谈判要求在施行首月(3月10日至3月31日)集中针对363家总包经营场所提出,随后4月新增42家、5月新增23家。平均每家总包经营场所收到2.6件谈判要求(平均工会成员375人)。其中,民间部门为249家(56.7%),公共部门为190家(43.3%)。从提出谈判要求的工会上级团体来看,韩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占47.0%,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占43.6%,未加盟占9.4%。
在提出谈判要求后,已有141家总包企业进入围绕是否具备雇主身份等问题的劳动委员会程序。其中,103家总包企业被劳动委员会认定具备雇主身份(包括未公告更正申请、谈判单位分离申请等)。其中,剔除尚未送达决定书的32家后,其余71家中有54家正根据劳动委员会判断推进谈判窗口单一化程序。其中51家已完成谈判窗口单一化程序,正在就谈判议题和日程等进行工作层面协商。仁川广域市医疗院等10家已进入见面会等正式谈判程序。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其余正在推进窗口单一化程序的企业,也在进行确定提出谈判要求工会的公告,或履行确定谈判代表工会的程序,预计不久后将启动谈判。”
另一方面,在被提出谈判要求的439家经营场所中,有256家尚未推进劳动委员会更正申请等单独后续措施。劳动部相关人士解释称:“这并非谈判被一律拖延,或总包企业拒绝相关程序,而是据掌握,相当一部分情况是因行业和经营场所各自情况不同,正在观望先行的劳动委员会判断或劳政协商结果等。”
劳动委员会已就29家总包企业是否分离谈判单位作出决定。其中,对12家(41.4%)认定可以分离谈判单位。从分离类型看,根据个别申请事项,按业务部门分离(9家)最多,其次为按工会上级团体分离(2家)和按工会分离(1家)。
在谈判单位分离获认可的情况下,大多分为2个谈判单位。迄今为止,最多的分离案例也仅为3个单位。以获准分离的12家总包企业为基准,平均谈判单位数为2.2个。劳动部相关人士评价称:“未出现谈判单位被过度细分的趋势。”
Kim 部长表示:“对于经营界而言,如劳动委员会已作出判断,希望能够按照修订法追求共生的宗旨和劳资自治原则,不必等待法院判断,而是积极参与当事方之间的谈判。”他还嘱咐称:“工会方面也请围绕总包企业能够实际支配和决定的议题,致力于推动实质性问题解决并取得谈判成果。”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