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一名50多岁男子在凌晨闯入商店,性侵女店主并抢走财物,时隔17年后终于受到惩处。
据韩联社21日报道,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 Kim Songhyeon)以特殊抢劫强奸等罪名,对被羁押起诉的 Jeong某(51岁)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Jeong某被控于2009年4月21日凌晨3时许,闯入全罗北道全州市一家店铺,性侵女店主并抢走30万韩元现金。作案后,Jeong某一度逃脱侦查追捕,此后又多次实施盗窃,最终被抓获,并于2016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确定生效。
这起性侵案长期悬而未破,但在比对2009年案发现场提取的嫌疑人DNA(遗传信息)与此后新登记入库的重大案件罪犯DNA数据库过程中,Jeong某被锁定为嫌疑人。
检方在对Jeong某发布通缉后,于今年3月查明其下落并将其逮捕。据悉,Jeong某在审理过程中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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