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土地住宅研究院,对比国内外青年住房政策
"有必要实现住房供给主体多元化、提供配套式支持并以需求者为中心"
有观点指出,面向青年群体的住房政策较过去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所改善,但仍有必要对推动政策的主体、支持内容及程序进行调整。尤其是,过去持续实施的以贷款为主的支持措施,虽然有助于部分有收入青年的资产形成,但其副作用也不容小觑。因此,有建议称,应像发达国家那样,将住房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来加以对待。
韩国土地住宅公社旗下土地住宅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Jeong Giseong 等人在近日公开的《通过青年住房政策海外案例比较分析研究住房政策开发方向》报告中作出上述表述。报告在分析韩国此前面向青年群体推进的住房相关支持政策的同时,还比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0个国家青年住房政策的特点,并指出了韩国可借鉴的部分。
Jeong Giseong 高级研究员评价称,韩国青年住房政策近年来已实现高度化,例如由涵盖公共住房供应、金融与制度的中央政府,与负责租金减免等事务的地方政府进行分工合作。不过,他也指出,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合作社或非营利法人等第三部门仍显不足,并建议增加社会住房,以发挥调节租金的作用。
报告还认为,青年住房政策的支持理念和方式也存在差异。尤其是在购房或全租房资金不足时,以贷款为主的金融支持较为活跃,虽然有助于有收入群体积累资产,但这种基于负债的支持措施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原因在于,青年从步入社会初期便背负债务,不仅会拖慢其中长期经济独立进程,还可能导致释放出的流动性反而推高房价或租金,形成悖论局面。
此前引发关注的全租诈骗案件中,受害者大多是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年群体。由于贷款型支持政策以偿还能力为前提,未就业青年或低收入群体等最急需住房支持的脆弱群体,反而经常被排除在外。报告称:“许多欧洲国家比起贷款,更普遍采用住房费用补贴或住房津贴。”并解释称,“这类制度发挥着防止青年跌入贫困阶层的预防性社会安全网作用。韩国也有住房补贴制度,但其影响力和适用范围有限。”
报告建议,应像芬兰的“住房优先”制度那样,不应将住房问题视为“给予有准备者的奖励”,而应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来对待。该制度以消除弱势青年群体无家可归现象为目标,将住房与医疗、福利、就业服务相结合,被评价为成功落地的典范模式。
法国一家流浪者援助机构的青年住房政策项目“Unchez-soi d’abord jeunes”。意为“年轻人的家”,面向因心理健康问题陷入流浪危机或面临失去住所风险的青年。机构官网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报告指出,由于韩国青年住房政策与应对低生育等人口政策相互挂钩进行设计,低收入单身未婚青年、自立准备青年等亟需支持的群体可能因此处于政策盲区。报告还强调,除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通过贷款等方式提供低息融资为核心的硬件型支持措施外,还需要引入兼顾就业和心理健康的软件型综合支持模式。
报告还指出,现行由有需要的青年自行寻找适合自身的政策并分别申请的方式也存在问题。报告称:“申请主义方式下,收入和资产证明材料复杂,加之部门之间壁垒明显,即便符合资格,也会因不了解制度而无法获得福利,产生未享受救助的贫困问题。”报告并说明:“法国家庭补助基金设有一站式系统,只需在一个网站输入收入信息,便可自动计算并申请住房补贴;澳大利亚和瑞典也实现了国税厅与社会保障数据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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