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滥用公诉权等核心争点逐一反驳

因涉嫌强迫未遂被移送审判的前晓星重工业副社长 Jo Hyeonmun 一案中,检方指出,被告方提出的违法收集证据等法理主张并不恰当。

Jo Hyeonmun前晓星副社长。韩联社供图

Jo Hyeonmun前晓星副社长。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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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5单独庭(审判长 Lee Seongyeol)审理的 Jo 前副社长涉嫌强迫未遂等案件庭审更新程序中,检方正面反驳了 Jo 前副社长方面此前持续主张的滥用公诉权、违反起诉书一本主义、超过追诉时效、违法收集证据等问题。


对于滥用公诉权及违反起诉书一本主义的主张,检方断然表示:“本案中的强迫未遂与敲诈未遂属于实质竞合关系,可以分别起诉;为明确特定公诉事实而具体说明犯罪动机和经过,不能视为违反相关原则。”


对于被告方提出“追诉时效已过”的说法,检方明确指出责任在于 Jo 前副社长本人。检方表示:“2018年申请重启侦查时,被告的律师已全部辞任,甚至连被告的入境日程都无法确认,因此只能作缺席处理。”并指出,“起诉中止状态持续,是 Jo 前副社长自行造成的结果。”


对于最大争点——违法收集证据问题,检方称:“其与被控事实具有客观和人的关联性,因此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在作出法理反驳后,检方强调,本案本质上是“为获取巨额股权出售款而策划实施的谋取私利犯罪”。检方认为,Jo 前副社长为出售其持有的非上市股票,曾物色说客 Park Suhwan,并制定压制被害人的细致策略等,主导了相关犯罪行为。


检方表示:“本案利益全部归属于 Jo 前副社长,被告人为个人利益,对父母和兄弟实施了强迫及敲诈未遂犯罪。”并强调有必要予以严惩。



Jo 前副社长与晓星集团会长 Jo Hyunjun 自2014年起围绕晓星集团经营权爆发所谓“兄弟之争”。Jo 会长于2017年3月控告 Jo 前副社长,称其曾威胁“若不以高价收购晓星关联公司股票,就将把各种腐败资料移交检方”。检方于2022年11月以强迫未遂等嫌疑将 Jo 前副社长移送审判。Jo 前副社长曾在2023年5月举行的首次庭审中全面否认指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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