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统:“选举管理委员会需加强监督与制衡……必要时提请‘单点’修宪”
就选票不足事态称“根本不可能发生”
谈及蚕室抗议称“必须区分参政权保护与犯罪行为”
李在明总统19日就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选票不足事态表示,应强化针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外部监督与制衡机制,并称如有必要,甚至可以研究“单点修宪”。对于投票站前抗议持续时间拉长、有关舞弊选举的声音升高,并进一步演变为妨碍体育团体业务争议一事,他表示:“必须严格区分为确保正当参政权而行使主权的行为,与企图破坏秩序的犯罪行为。”
李总统当天在青瓦台春秋馆举行的欧洲、七国集团峰会巡访结果吹风会问答环节中,就“选票不足事态发生后,蚕室7洞投票站前的抗议已持续两周以上,舞弊选举主张和体育团体行政瘫痪事态也在长期化”这一提问,作出上述回答。
李总统首先谈及对选票不足事态提出问题的青年群体时表示:“我们的青年、年轻人,对国民参政权问题或投票机会被剥夺一事反应非常敏感,并努力通过行动加以守护。”他还称:“这也让我觉得,他们比老一代做得更好。”
同时,李总统还严厉批评了选举管理委员会管理不善的问题。他表示:“选举管理委员会的问题,实在令人错愕。”并称:“从我的立场看,也认为选举管理委员会确实有些问题,但平时政府并没有对其进行控制、监督和制衡的权限。”
随后,李总统提到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组成结构时表示:“总统选3人,大法院院长选3人,国会选3人,这9人轮流担任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而数十年来的惯例是,由大法院院长指定的大法院法官出身的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担任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他指出:“原本期待由最公正的大法院法官来担任,能够以最公正的方式做好工作,但结果却发生了这种荒唐的事。”
此外,李总统还提及选举管理委员会过去的招聘舞弊疑云、海外出差争议、任命程序问题等,随后表示:“竟然会造成选票不足,这是难以想象的事情。”他称:“选票本来就应该按照投票人数来制作,这不是连选同学会会长时都会这么做吗?又不是没有预算,这种事根本不该发生。”他接着批评称:“作为国家最根本的民主基本秩序,投票制度和选举制度既然由宪法规定为中立机构,在不受任何人控制的情况下运作,就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表示:“但其并非承担了责任,反而像是放纵自流、享受自由。”
他还直接提到了制度改善的必要性。李总统表示:“应尽可能修改相关法律制度,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外部监督和制衡。”他称:“像现在这样,实际上等于由大法院院长任命委员长,这样行得通吗?有必要完善法律制度,以严格实施监督、制衡和管控。”
对此,他表示,鉴于选举管理委员会是宪法上的独立机构,仅靠修改普通法律可能存在局限。李总统称:“由于宪法已非常明确地将其设定为独立机构,如果制定监督、管控、制衡相关法律制度,很可能会被裁定违宪。”他还表示:“如有必要,若朝野意见一致,是否连针对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单点修宪也应推进,我认为值得考虑。”
同时,他补充称:“必要的话,即便由总统提出修宪案也可以。”不过他也表示:“目前很难判断,这究竟是真心想解决问题,还是想发动政治攻势后再抽身。”并称:“我敦促政界展开严肃讨论,政府也将视政界讨论情况来确定立场。”
关于蚕室7洞投票站前的抗议,李总统强调,必须区分提出参政权问题与违法行为。他表示:“不能谴责抗议本身、不能谴责为争取参政权而进行的抗议,反而应予以保护。”但他同时指出:“利用这一空间公然发布毫不相干的虚假事实、滥发假新闻以图制造社会混乱,或者在毫无权限的情况下盘查、搜查过路人员,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李总统接着表示:“必须严格区分为确保正当参政权而行使主权的行为,与企图破坏秩序的犯罪行为。”他强调:“只有这样,为守护参政权而进行的善意运动才能真正发挥光彩。我们将甄别良莠,对该严正应对的坚决应对,对该保护的明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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