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信用担保制度代位偿付率到2030年稳定在3%左右
政府发布《构建可持续担保支持体系方案》
政府决定,到2030年年底将作为个体工商户核心金融支持手段的地区信用担保制度代位偿付率稳定在3.2%左右。同一时期,全部地区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供给中,非首都圈占比将扩大至70%左右。
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部19日表示,在由经济副总理Gu Yuncheol主持召开的紧急经济本部会议兼经济相关部长会议上,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构建可持续担保支持体系方案》。
地区信用担保制度是韩国代表性的政策性金融手段,约有130万名个体工商户使用,占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约17%。但受应对新冠疫情和高利率长期化等复合因素影响,截至去年年底,代位偿付率已飙升至5.07%。因此,围绕确保可持续性的制度创新和结构改善需求持续被提出。
政府决定全面改组地区信用担保制度,在扩充面向弱势个体工商户的包容性金融安全网的同时,推进强化地区定制型担保和促进增长的制度改善。首先,为降低过高的担保比例,原则上禁止以100%担保比例运行的全额担保。另将改善监管规定,在地区信用担保机构自行 확보单独财源时,可在无再担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担保审查体系也将升级。除现有以财务和信用度为中心的评估外,还将把商圈信息等非金融信息纳入评估,推动评估项目多元化;对17家地区信用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业务评估中,也计划补充质量型指标。对于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部专项监察中确认的因担保解除延迟导致新增担保供给受阻,以及设定过长偿还期限等问题,也将予以改善。对已完成偿还的贷款,将完善通知期限,确保能够迅速解除担保;对债务人在代位偿付后进行偿还的情况,则将设定并运行允许范围内的最长偿还期限。
尤其是,为提高再担保制度的稳健性,现行50%以上的再担保比例将下调至30%。不过,对于中低信用者担保,将维持适当水平的再担保比例,以防止因缩减再担保而导致担保收缩。设定再担保额度时,还将新设审议程序,用于审查担保计划是否适当,并建立对伴随再担保的担保业务检查体系。
为给个体工商户再腾飞奠定基础,政府将迅速处置不良债权。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部计划以无回收可能性的债权为对象,通过放宽核销和注销条件、简化审批程序等方式,到2030年处理规模达2.2万亿韩元的不良债权。对于已解除公共信息登记的注销企业,将允许其申请新增担保等,同时放宽对既有债务未偿还者的担保限制。政府还计划新设面向间接灾害受损个体工商户的特别担保,并向信用脆弱个体工商户及人口减少地区个体工商户提供规模为1700亿韩元的特别担保。
政府还将推进激活地区和商圈基础担保。计划由各地区信用担保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征集发掘优秀担保项目,并新设在再担保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的特别担保,到2030年供应规模达2万亿韩元。同时,将摆脱以往以个别个体工商户为中心的支持方式,推动新设“商圈成长支持特别担保”,支持商圈内个体工商户共同成长。此外,还将放宽监管,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不再适用最高8亿韩元担保限额限制。对企业家型个体工商户担保等现有支持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的担保项目,其申请和审查条件等也将结合个体工商户需求进行整顿。
政府表示,此次对策中的政策课题将从今年下半年起加快推进,关于征集课税信息依据等《地区信用担保财团法》相关立法课题,将于年底前拟定修正案。政府预计,通过此次对策,将进一步夯实地区信用担保制度稳定运行基础,并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担保需求持续强化适切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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