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18日表示,与6·3地方选举有关,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和全国17个市·道选举管理委员会受理的申诉共计350件。
这一数字较2022年地方选举时受理的申诉件数(45件)激增约7.7倍。
据选举管理委员会介绍,截至前一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共受理271件申诉;截至16日,各市·道选举管理委员会共受理79件申诉。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受理的案件(271件)较2022年地方选举(13件)暴增20.8倍。按类型划分,分别为▲广域地方团体长126件 ▲教育监67件 ▲比例代表广域议员59件 ▲世宗市议员5件 ▲选举对象不特定14件。其中,与首尔市长选举相关的申诉为28件。
市·道选举管理委员会受理的申诉(79件)也较上届地方选举(32件)增加约2.4倍,分别为▲基础地方团体长21件 ▲选区广域议员19件 ▲选区基础议员27件 ▲比例代表基础议员12件。
根据《公职选举法》,申诉分为对选举效力提出异议的“选举申诉”和对当选效力提出异议的“当选申诉”。
选民、候选人和政党可在选举日起两周内提出的选举申诉,已于17日截止。政党或候选人可在当选人确定之日起两周内提出的当选申诉,截止期限为当天。不过,由于计票及当选者公布时间相对较晚,首尔市长选举的当选申诉可提交至19日。
申诉一经受理,选举管理委员会申诉审查委员会须在法定期限60天内作出决定。若选举管理委员会支持申诉,则须自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举行重新选举;若申诉被驳回或不予受理,提出申诉的当事人可自收到申诉决定书之日起1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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