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商法》修正实施前律师事务所忙碌不已
董事会薪酬、补偿体系咨询增加
上市公司今年股东大会召集增加80%↑

将于今年9月实施的第二轮《商法》修正案,在实际操作层面却正因修改公司章程这一迂回路径而被削弱。随着包含强制实行集中投票制、扩大审计委员会委员分离选任范围的修正案即将施行,企业对章程修改咨询的需求激增,结果反而呈现出只有律师事务所独享红利的局面。


据20日财界和法律界消息,律师事务所表示,自去年第一轮《商法》修正后,咨询需求增加了2至3倍。它们接连举办研讨会和论坛,介绍可降低《商法》修正影响的章程修改方案,并展开委托争夺战。


大型律师事务所自去年上半年起就已整顿应对组织。Kim & Chang、BKL、Taepyeongyang、Shin & Kim、Yulchon、Yoon & Yang、Jipyong等七大律师事务所在5月至7月组建特别工作组,并引进外部人力,强化咨询能力。


Barun律师事务所将于本月30日与韩国风险投资协会举办应对董事选任制度变更的研讨会。围绕董事会薪酬与补偿体系,以及并购过程中少数股东保护程序的咨询也有所增加。其背景是国民年金等机构投资者提出问题,以及董事忠实义务范围扩大。


一名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与阿视亚经济通话时表示:“有关强制集中投票制以及适用于审计委员分离选任的3%规则的咨询尤其集中,”并称,“随着需要重新召开股东大会或与激进主义基金发生纠纷的公司增多,咨询需求也在扩大。”

“9月集中投票制将实施”……《商法》修正施行前,律师事务所涌入“监管红利” View original image

律师事务所提出的方案相当具体。如果对董事总人数设定上限,一次性选任多名董事的情况就会减少,从而限制集中投票制的效果。若引入错峰任期制,则可降低由少数股东推荐的候选人进入董事会的可能性。还有方案提出将分离选任的审计委员人数定为法定最低的2人。这实际上是一种绕开法律宗旨的盘算。


业界分析认为,李在明政府上台后,继黄色信封法案(《劳动组合法》第2、3条修正)之后,《商法》第一轮、第二轮修正等监管法案接连推出,律师事务所正成为咨询需求扩大的受益者。企业也已正式着手修改章程。自4月1日至本月18日,上市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召集公告共271件,较去年同期的151件增加约80%。


“9月集中投票制将实施”……《商法》修正施行前,律师事务所涌入“监管红利” View original image

根据Align Partners于18日发布的《2026年定期股东大会主要启示及改进课题》报告,在韩国综指200企业中,提出董事任期弹性制度议案的21家公司里,95%的议案获得通过。有关缩减董事人数及设定上限的议案,在25家公司中也有92%获得通过。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经济政策组组长Oh Sehyeong表示:“企业因应《商法》修正进行调整是必要的,但章程修改不应使修法宗旨失效,而应朝着更好反映其宗旨的方向推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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