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最低工资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
围绕按行业区别适用最低工资的方案,经营界与劳动界18日持续展开激烈博弈。
最低工资委员会当天在世宗政府办公楼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继上次会议之后,当天劳资双方仍就最低工资按行业区分适用存在明显分歧。经营界主张,受到内需低迷直接冲击的住宿、餐饮等脆弱行业,应适用低于其他行业的最低工资。资方代表、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总括专务Ryu Gijeong表示:“在住宿、餐饮等行业,最低工资已达到工资中位数的70%至80%水平”,“制度实施已不能再拖延。”他还称:“必须切实反映一线已到极限的严峻现实。”并强调,“为实现小微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共存,并提高最低工资制度的可接受性,请求至少在部分行业适用现行法律所允许的行业区分方案。”
中小企业中央会人力政策本部长Yang Okseok也表示:“住宿、餐饮等脆弱行业的小商工人即便想守法,也已面临根本无法遵守的极限处境。”他称:“停业后背负巨额债务、失去未来而生活的人实在太多。”他还表示:“按行业区分适用,是为减少最低工资全面适用副作用而引入的制度性调节装置。”并称,“在最低工资快速上涨的副作用正在显现的当下,区分适用既是将脆弱行业工资调整到均衡水平的举措,也是保住小微经营场所就业岗位的最低限度措施。”
相反,劳动界则反对称,按行业区分适用是违背最低工资制度宗旨与目的的差别性适用。劳方代表、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副委员长Lee Miseon表示:“经营界如今再次提出仅在法律实施第一年暂定适用过的行业区分方案,无异于鞭打已死之马。”她反驳称:“无论如何包装,其本质都是冻结和削减最低工资。”她还强调:“不要再把最低工资当成替罪羊,也不要贬低劳动的价值。应停止试图助长歧视的差别适用做法,为所有劳动者有尊严的生活保障实际工资。”
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事务总长Ryu Giseop表示:“劳动界至今从未对个体经营危机视而不见。”他说:“个体经营危机的根本原因并非最低工资,而在于平台企业高额手续费、加盟总部转嫁成本、过高租金、商圈衰退等结构性问题,这才是本质。”他还表示:“希望展现出面向与劳动者团结的真诚态度。”并要求公益委员发挥更积极作用,称“这不仅是雇主团体的问题,也与公益委员积极开展调解密切相关”。
最低工资按行业差别适用,是劳资双方每年尖锐对立的争议焦点。法律上虽可实施,并曾在制度实施第一年即1988年限时差别适用,但因劳动界反对等原因,自1989年起一直维持单一最低工资体系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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