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就统合特别市办公楼体系替代方案发表声明
仅将市长办公室、预算、监察等核心功能配置于战略办公楼
“比起选址竞争,权限与预算分配更应优先”
全南光州城市未来市民联盟推进委员会就全南光州统合特别市主办公楼争议提出,建议采用在光州·全南共同创新城市配置核心战略功能的“控股公司型战略办公楼”模式。
推进委员会18日发表声明称:“办公楼问题的解法,不在于设在哪座城市,而在于如何设计新广域政府的结构。”并表示:“主办公楼不应是谁掌握统合权力的战利品,而应成为负责整个全南光州统合特别市战略、预算、协调与评估的广域战略总部。”
该委员会主张,应将主办公楼功能设在光州·全南共同创新城市。推进委员会称:“若设在光州,可能加剧全南对被吸收式统合的不安;若设在务安或顺天,则可能引发光州及其他区域更大的反弹。”并表示:“若将主办公楼功能设在兼具光州与全南象征性的共同创新城市,便可同时保障光州的中心性与全南的主体性。”
此外,该委员会还建议,主办公楼不应设计为大规模办公楼,而应设计为小规模战略办公楼。也就是说,仅保留市长办公室、秘书室、企划协调、预算、监察、法务、对外合作、数据指挥室等核心战略功能,而将实际行政功能分散至各区域功能办公楼。
在分区域功能配置方案方面,建议在光州圈配置人工智能、文化、医疗、大学、城市创新功能;在西南圈配置农水产、海洋、港口、机场、岛屿政策功能;在东部圈配置产业、能源、港口物流、南海岸战略功能。
推进委员会表示:“如果只公布办公楼选址,矛盾可能再次爆发。”并称:“必须一并说明各区域办公楼拥有哪些法定权限、执行哪些预算、常驻多少名公务员,以及拥有哪些决策权。”
该委员会还表示:“统合特别市的主办公楼不应是权力中心,而应是统合协调室。”并主张:“小而强的战略办公楼、有权能的功能办公楼、负责任的区域行政,才是结束办公楼争议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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