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动员父亲进行未公开信息交易
OTT供应合同披露后股价随即飙升

因提前获知与在线流媒体服务(OTT)企业的合同信息并通过股票获取数亿韩元价差收益的某地面波电视台员工,已被移送审判。调查显示,该员工还将未公开信息透露给父亲,使其也获得了数千万韩元的收益。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金融调查2部(部长检察官 Kim Taegyeom)18日表示,已以违反《资本市场法》罪名对负责公告事务的电视台员工A某提起不拘押公诉。


某地面波电视台负责公告事务的员工A某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买入股票,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父亲,共同牟取差价收益的犯罪结构图。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供图

某地面波电视台负责公告事务的员工A某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买入股票,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父亲,共同牟取差价收益的犯罪结构图。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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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介绍,A某于2024年下半年在工作中提前得知其任职电视台与全球OTT企业签订内容供应合同的信息后,预先买入该电视台约9.5万股股票,涉嫌获取约8.3亿韩元不当收益,因此被移送审判。


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持续确认谈判进展的同时进行股票交易。检方掌握的情况还显示,过去在与奈飞以外的其他OTT企业进行谈判时,A某也曾集中买入股票,后在得知谈判告吹后立即卖出,待谈判重启后又再次买入。


A某不仅使用本人账户,还动用其母亲名下证券账户及差价合约交易账户,以扩大交易规模。该内容供应合同于2024年12月20日公告。此后,该电视台股价在公告当日及下一个交易日连续涨停,A某则大举抛售所持股票实现收益。A某还在这一过程中将未公开信息透露给其父亲B某。经确认,B某同样提前买入该电视台股票,并在公告后立即全部卖出,获取了1970万韩元不当收益。



检方表示,在金融委员会举报后,立即通过 확보相关资料、扣押搜查及数字取证等方式查明了案件全貌。此外,检方还与犯罪收益追缴部门协作,已完成对全部犯罪收益的追缴保全。金融委员会已于本月10日分别对A某处以约10.4亿韩元罚款,对B某处以3940万韩元罚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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