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信封法100天后续冲击
成本上升、劳资矛盾反弹
不仅是分包生产现场,从事安保、餐饮等间接支援业务的分包劳动者也被允许与总包企业进行谈判,产业界整体的混乱正在扩散。随着超过1100家分包工会要求与总包企业开展集体谈判,产业界全面性的“谈判大乱局”正成为现实。
将于17日迎来施行满100天的黄信封法(工会法修正案),虽为劳资谈判结构性变化提供了契机,但关于用人单位属性等具体依据仍然模糊。
据行业16日消息,近期劳动委员会在涉及总包与分包谈判的救济申请案件中,超过80%支持了分包工会主张,韩国主要大型企业正面临全方位压力。对总包企业用人单位属性的认定范围,正从既有的直接生产工序,无差别扩展至安保、餐饮等间接支援业务。
统计显示,自今年3月10日黄信封法施行以来,截至本月5日,共有1137家分包工会(16.183万名工会成员)向431家总包企业提出谈判要求。其中,要求认定总包企业用人单位属性并向地方劳动委员会提交的案件达80起。地方劳动委员会已就其中69起(86.3%)认定总包企业具备用人单位属性,并决定要求其参与谈判,全面助推劳动界扩大谈判权的动向。
在这一基调下,蔚山地方劳动委员会近日受理了全国金属工会针对现代汽车提出的“更正谈判要求事实公告申请”。
随着此次决定作出,不仅现代汽车内部承包人员,安保公司、员工食堂、汽车销售代理店等从事生产、警卫、餐饮、销售业务的约1600名分包劳动者,也被打开了向总包企业提出谈判的大门。尤其预计以现代汽车为首,现代制铁、现代摩比斯、现代格罗唯视、现代威亚等整个集团旗下企业中,分包工会的谈判要求将进一步获得动力。
中央劳动委员会在全国金属工会针对韩华海洋提出的“关于谈判要求工会确定公告异议申请”的复审申请中,也维持了初审关于认定总包企业具备用人单位属性的判断。另决定韩华海洋应就员工食堂等运营单位Welive所属工会成员及产业安全等事项进行集体谈判。
不过,也有观点指出,这与雇佣劳动部修订后的工会法解释指引并不一致。该解释指引认为,工厂内员工食堂等情形中,基于承包委托合同的一般性指示权可以成立,但不属于对分包方的控制。也就是说,因合法承包合同形成的关系,正在出现被延伸为总包企业对分包方负有谈判义务的副作用。
在分包工会这种“接力式谈判要求”下,企业的谈判负担正飙升至前所未有的水平。经营界强烈反对劳动委员会此类判断,并正准备法律对策,外界担忧这可能演变为长期法庭攻防。
此外,若将并非直接生产总包—分包关系的食堂、清洁等间接支援关系也指定为集体谈判对象,制造成本上升和劳资冲突成本增加将不可避免。韩国经营者总协会相关人士忧虑称:“如果将集体谈判对象从直接生产性的总包—分包关系扩大到间接支援合作关系,围绕集体谈判的产业整体混乱将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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