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股份是否属于分割对象成争点
财产分割基准时点也预计将展开攻防
SK集团会长Chey Taewon与Noh Soyoung艺术中心Nabi馆长在发回重审后的财产分割案第二次调解中,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据法律界15日消息,双方当天下午在首尔高等法院家事1部(审判长Lee Sangju)主持审理的财产分割第二次调解期日中,未能达成调解。当天调解进行了约1小时30分钟,最终在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结束。合议庭将于本月26日开庭,再次进入正式审理程序。
庭审争点预计将集中于Chey Taewon持有的SK股份是否属于分割对象。Chey Taewon一方主张,SK股份属于通过继承和赠与形成的特有财产,因此不属于分割对象。相对地,Noh Soyoung一方则表示,其长期承担育儿等家务劳动并为经营提供支持,因此应视为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围绕财产分割的基准时点,双方预计也将展开攻防。争议在于,是应以离婚诉讼事实审(即二审)辩论终结日2024年4月16日为基准,还是以当前正在进行的发回重审辩论终结日为基准。若以事实审辩论终结日为准,当时SK股价约为16万韩元。但近期SK股价已大幅上涨至60万韩元左右。
Chey Taewon与Noh Soyoung自2017年Chey Taewon申请离婚调解起,便持续展开诉讼。2022年12月,一审判定“Chey Taewon应向Noh Soyoung支付1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并以财产分割名义支付665亿韩元现金”。
但二审于2024年5月判决,Chey Taewon应支付20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并支付1.3808万亿韩元财产分割款。这一判决推翻了一审关于Chey Taewon所持株式会社SK股份不属于分割对象的认定。二审认为,SK集团的发展中存在Noh Soyoung之父、前总统Noh Taewoo的“300亿韩元秘密资金”以及Noh Soyoung的贡献。
不过,韩国大法院于去年10月未予采纳这一认定。法院认为,Noh Taewoo前总统的秘密资金属于非法资金,即便这笔钱流入SK,也不能在财产分割中作为Noh Soyoung的贡献予以考虑。不过,对于认定20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部分,大法院驳回了上诉,因此该部分维持原判并已确定。
另一方面,当天下午1时47分左右抵达法院前的Chey Taewon,在被记者问及“时隔2年2个月与Noh Soyoung在法庭上面对面,心情如何”时表示:“希望调解能顺利达成,尽快结束。”随后进入法院。稍早于1时39分左右抵达的Noh Soyoung,对于“是否认为今天有达成协议的可能”“在调解过程中是否存在可以妥协的界线”等提问未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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