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修订《住宅供应相关规则》

相关规定将作出调整,即使在结婚7年后生育子女,也可获得公寓特别供应资格。


韩国国土交通部表示,将自15日起施行《住房供应相关规则》修订案,细化包括在民营住宅认购中新增新生儿特别供应等内容。此前,在民营住宅认购中,新生儿家庭一直是在新婚夫妇及首次购房特别供应中的部分房源里获得优先分配。由于新婚夫妇特别供应设有婚姻登记后7年内等条件,若超过这一期限后才生育,相关家庭便无法获得面向生育家庭的认购机会。


为解决这一问题,规定将新生儿特别供应房源单独按10%进行分配。这样一来,不再受婚后7年这一条件限制,生育家庭也能获得认购优惠。原先分为5个阶段的流程也简化为3个阶段。申请资格为包含胎儿和收养子女在内、拥有2周岁以下子女的无房家庭成员,同时须满足收入或资产标准。收入标准与首次购房特别供应相同,为上一年度城市劳动者家庭户均月平均收入的130%至160%,并按优先供应(50%)、一般供应(20%)、抽签供应(30%)3个阶段运行。


从首尔松坡区乐天世界塔眺望的公寓。韩联社供图

从首尔松坡区乐天世界塔眺望的公寓。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针对迁往地方的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地方政府可更迅速供应住房,地区定制型供应体系也将得到改善。此前,地方政府为推进地区政策,可实施机构推荐特别供应(占总量的10%),但由于对象范围有限,且供应标准以告示形式规定,难以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灵活供应。今后,地方政府将新增特别供应对象,并简化程序,以便根据地区需求吸引企业、促进人口流入。


韩国国土交通部住房政策官Jang Ucheol表示:“此次施行规则修订扩大了生育家庭的认购机会,也为改善迁往地方企业等的定居条件 마련了制度装置。今后将在住房认购中重新设计激励结构,使结婚和生育能够成为获得优惠的因素,并让地方获得更多优待。”



婚后满7年再生育也可申请新生儿特别供应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