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正当”……上诉全部驳回
仅诉称受害的指挥中心值班警察就达43人
“要以诬告罪处罚弱势女性”的短信轰炸

图片与报道具体内容无关。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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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0多岁女子在3年间拨打112紧急报警电话超过1.6万次,反复辱骂、恶语攻击警察,最终被判处实刑。该女子不仅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况下拨打112,还向警察个人手机发送数百条“短信轰炸”,令警察产生恐惧感。


光州地方法院第4刑事部(审判长 Lee Jeongho)12日表示,驳回因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侮辱等罪名被起诉,并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A某(59岁,女)及检方双方提出的上诉。


A某被控于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在全罗南道木浦市向112拨打1.6568万次电话,进行辱骂、自言自语等行为,对值班警察造成恐惧或不安,因此被移送法院审理。

“不是警察而是犬察”短信数百条,112报警“1.6万次”……50多岁女子最终获刑 View original image

据了解,仅主张因A某犯罪行为受害的指挥中心值班警察就达43人。此外,A某还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间,向一名在全罗南道木浦警察署任职的刑警累计发送495次短信或录音文件,内容包括“不是警察,是犬察”等,从而引发对方恐惧。


A某还被控于2024年1月前往全罗南道警察厅,对警察大喊大叫。与此同时,她还利用得知警察署信访室值班警察手机号码的机会,发送了200多次内容为“要以诬告罪处罚弱女子”的短信。


一审法院指出:“被告人在长时间内反复拨打112报警电话,对警察进行辱骂、恶语攻击,诱发恐惧感,并实施了跟踪骚扰行为。由于被告人的行为,警察长期工作受阻,并遭受了精神痛苦。”



二审法院指出:“作为警察的被害人,在无法断定被告电话内容真伪及紧急程度的情况下,为核实内容,处于难以对反复且无差别的报警或联系予以无视或屏蔽的地位。”法院还表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妨碍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报警作出迅速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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