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并处以5200万韩元罚款
436份单价协议书遗漏加盖公司印章等

韩国家用锅炉及供暖设备市场排名第一的庆东纳碧安,在委托受包企业制造零部件过程中,长期在作为合同核心文件的单价协议书上遗漏加盖公司印章或签字等,实施“甲方霸凌惯例”,最终被公平交易委员会查处。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此类出具不完整书面文件的行为属于《分包法》严格禁止的“未出具书面文件”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庆东Navien冷凝锅炉“Navien Condensing ON AI”。阿视亚经济资料图片。

庆东Navien冷凝锅炉“Navien Condensing ON AI”。阿视亚经济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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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员会14日表示,已决定针对庆东纳碧安的不公平分包交易行为,作出包含防止再犯命令在内的整改命令,并处以5200万韩元罚款。按2024年标准,这是一家年销售额达1.2469万亿韩元、拥有压倒性市场地位的大企业,却在多年间连分包合同的基本原则都未予遵守,持续对中小受包企业进行变通交易。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庆东纳碧安自2021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4日,曾委托98家受包企业制造点火变压器、供暖供给管等锅炉零部件。然而在此过程中,对于记载供货单价的共436份单价协议书,该公司要么完全未加盖公司印章,要么仅由不具代表性的实务负责人签署个人姓名后发送,部分文件甚至将本公司签字栏直接留空便推进合同。根据现行分包交易公正化指引,未具备双方签名盖章的书面文件,被明确认定为未出具书面文件。



公平交易委员会说明,此次措施的意义在于,对分包交易中业内惯常蔓延的不完整书面文件出具行为进行了制裁,从而向原承包企业敲响警钟。另一方面,公平交易委员会还计划为改善现行罚款上限相较大型企业惯常违规行为明显过低的问题,推进修改罚款告示程序,例如将违反《分包法》时“重大违法”行为的罚款基准金额下限从原先的2亿韩元上调至15亿韩元,以大幅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遏制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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