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考虑到属于偶发性犯罪,以及出狱后的年龄等因素”

一名70多岁男子因在夫妻争吵后点燃妻子身体致其死亡而被起诉,一审被判处重刑。

夫妻争吵中点燃妻子身体将其杀害……70多岁丈夫获刑16年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 Choi Gyeongseo)12日以杀人罪判处被告 Choi某(75岁)有期徒刑16年。对于检方提出的佩戴电子装置命令申请,法院予以驳回。


Choi某被控于去年在家中与妻子发生口角时情绪激动,向妻子泼洒稀释剂后点火,致其因全身性败血症死亡。其妻子全身严重烧伤,虽一直接受治疗,但最终仍不治身亡。


合议庭指出:“杀害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在短时间内仍然存活,直至死亡前承受的痛苦难以估量。”并表示,“被告主张自己是为了自杀才点火,但这与客观事实不符。”


同时,法院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偶发性犯罪,且被告在作案后立即自行灭火,同时也考虑到其目前年事已高、服刑能力以及出狱后的年龄情况。”


此前,检方在上月15日的结案庭审中,曾求刑20年有期徒刑,并一并请求判处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30年。



当时,Choi某在最后陈述中主张:“自己当时处于酩酊大醉状态,且长期因惊恐障碍接受治疗,这是夫妻矛盾激化后偶然实施的犯罪。”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