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经董事会决议并公告
着手提升股东价值
大同集团旗下专业从事铸件零部件制造的企业大同金属11日公告称,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决定签订规模为10亿韩元的库存股取得信托合同。
公司表示,此次库存股取得信托合同旨在提升企业价值并践行责任经营。合同期限自11日起至12月10日,合同签订后将通过信托机构以场内买入方式取得库存股。
大同金属计划通过此次信托合同取得的库存股,在取得完成时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期待借此减少流通股数量,提高每股价值,带来实质性的股东回报效果。此次信托合同规模为10亿韩元,按董事会决议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约相当于总发行股本的5%。
大同金属代表理事 Lee Pungwoo 表示:“此次签订10亿韩元规模的库存股取得信托合同,并决定将所取得股份全部注销,是基于提升企业价值以及对公司中长期增长潜力的信心而推进的。”他还称:“今后公司将在扩大股东回报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传统铸造业务竞争力,并同步推进向高附加值精密铸造及先进材料领域的业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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