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卷起袖子根除技术侵夺

平均损失金额1.4亿韩元
仅为索赔金额的17.5%

Tandem在对Jinhaksa的二审中部分胜诉
但法院判决支付2000万韩元赔偿金

推动损失金额回归现实、强化经济处罚力度
中小风险企业部推进引入整改命令和扣分制

编者注中小企业技术被窃取,是一种能在一夕之间摧毁数年、数十年心血成果的破坏性行为。尽管政府正加快完善相关制度,但来自一线的声音依然沉重而悲切。由于看不到尽头的诉讼战伴随巨额成本负担,不少企业选择沉默,或即便艰难胜诉,最终仍走向停业。本文将梳理这类不合理现象为何迟迟得不到纠正,以及亟待解决的课题是什么。

巨额诉讼费用、交易关系中断,甚至还要背负“有问题企业”的污名。技术被夺走的中小企业,往往就是在承受如此巨大不利后果的情况下投身法律纠纷。即便如此,真正能在诉讼中胜出的企业并不多,而且即便胜诉,现实中也不得不接受与实际损失相比远远不足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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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认定比例仅17%……“即便胜诉也所剩无几”

运营大学点评平台的Tandem也正遭遇这种困境。Tandem于2018年与大型升学信息企业A公司签署了提供大学点评服务的业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提供了点评数据和应用程序接口等。然而次年,A公司推出了与Tandem平台相似的服务,双方随即陷入法律纠纷。


知识产权厅在一审阶段建议A公司作出金钱赔偿,但A公司反而提起了确认不存在债务之诉。此后,二审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2000万韩元赔偿金,但Tandem方面主张,这一金额与实际受损规模相比明显不足。目前,该案因A公司提起上诉,仍停留在韩国大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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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小风险企业部11日调查结果,在技术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认定的平均损失金额为1.4亿韩元,仅相当于原告平均索赔金额8亿韩元的17.5%。


损失认定比例偏低,是因为受害企业极难证明因技术被窃取而造成的有形与无形损失。CDS Global的案例具有代表性。该公司主张,2009年其由竹盐制造企业B公司窃取了作为商业秘密管理的竹盐熔融炉技术。


Park Chanmi专利代理人表示:“考虑到每台竹盐熔融炉价格约为2亿韩元、使用寿命最长为3年,若假设该技术进行了正常交易,仅可获得的经济利益就估算约达20亿韩元。再加上追加合同落空及业务扩张机会丧失,实际损失规模会更大,但要由受害企业自行直接举证,在现实中并不容易。”

推动损失金额回归现实、强化经济制裁……“必须改变社会认知”

为减轻受害企业的举证责任负担,政府自去年起一直在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举措是,中小风险企业部今年1月在推进修订《大中小企业相生合作促进法》时,引入了“韩国式证据开示制度”,即K-Discovery。其核心在于,由法院指定的专家前往加害企业的办公室和工厂等场所,代为收集与技术窃取相关的证据,并允许法院将其采纳为证据。


将受害企业投入技术开发的研发费用纳入损失金额核算的方案也在推进中。政府计划利用类似技术的国家研发项目数据来估算技术开发成本,并将其作为损失金额核算的依据材料。此外,政府还在研究将技术保证基金中央技术评价院扩展为“中小企业技术损失核算中心”,以建立更加专业、客观的损失评估体系。

(从左起)财团法人倾听律师 Lee Hyunkyung、共同民主党议员 Song Jaebong、CGI代表 Cho Youngsu、NEC Power代表 Sim Jaeyong、Torder代表 Kwon Seongtaek、CDS Global的 Kim Chanmi、财团法人倾听理事长 Jang Taegwan、财团法人倾听律师 Park Huigyeong在首尔永登浦区中小企业中央会举行的根除技术窃取记者座谈会上合影留念。财团法人倾听供图

(从左起)财团法人倾听律师 Lee Hyunkyung、共同民主党议员 Song Jaebong、CGI代表 Cho Youngsu、NEC Power代表 Sim Jaeyong、Torder代表 Kwon Seongtaek、CDS Global的 Kim Chanmi、财团法人倾听理事长 Jang Taegwan、财团法人倾听律师 Park Huigyeong在首尔永登浦区中小企业中央会举行的根除技术窃取记者座谈会上合影留念。财团法人倾听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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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风险企业部目前正推动将行政调查从现行的“纠正劝告”层级强化为“纠正命令”,并在违法行为严重时处以最高50亿韩元的罚款。政府还在研究对实施技术窃取的企业记过扣分,限制其参与政府招标,或责令其对高管和员工进行培训等措施。专家指出,应以这些尝试为起点,更积极地提高对技术窃取企业的经济制裁力度。


法务法人Insight律师 Lee Yongchan强调称:“技术窃取之所以反复发生,是因为相关企业判断,通过侵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大于受到处罚的风险。通过高额罚款释放‘窃取技术将付出更大代价’的社会信号,非常重要。”他还补充称:“从让损失金额回归现实的角度看,也可以考虑利用技术保证基金的技术价值评估模型等,将相关技术未来能够创造的收益也纳入损失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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