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股东许可的绩效奖金属于违法分红”……股东团体对“三星电子与SK海力士”启动无效诉讼
向国民年金公团、贝莱德发送正式函件施压
韩国股东运动本部(以下简称“股东运动本部”)10日突然宣布,已就三星电子与SK海力士分别签署的股票绩效奖金协议启动确认无效之诉及停止效力临时处分申请程序。同时,还向包括国民年金公团在内的境内外前10大机构投资者发送正式函件,敦促其履行受托人责任(Stewardship Code)。
此次事态的起因始于上月27日,三星电子劳资双方表决通过薪资协议,决定将与营业利润挂钩新设的“特别经营绩效奖金”以公司自有股份形式发放。此前,SK海力士也曾签署宗旨相近的股票型绩效奖金协议,资金来源为全年营业利润的约10%。
对此,股东运动本部主张称:“公司利润处分权最终属于作为所有者的股东。”并称,“绕过股东大会表决及《商法》第462条规定的利润分红程序,将未来收益转移给特定群体的行为,正面侵犯了股东平等原则,属于事实上的违法分红。”
该团体表示,正与律师事务所一道具体制定诉讼战略,凡持有1股以上三星电子或SK海力士股票的股东,均可通过本部运营的Naver咖啡社区参与诉讼委托程序。此前,股东运动本部为凝聚股东力量,曾向三星电子要求查阅、抄录股东名册,但因公司拒绝,因而被解读为转而选择直接攻略机构投资者这一迂回路径。
股东运动本部发送函件的首位收件方是持有三星电子约7%股份的国民年金公团。此外,包括全球最大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在内,Vanguard、Capital Group、挪威主权财富基金 Norges Bank Investment Management、State Street 等通过公告可确认的前10大机构均被列入名单。
尤其是,股东运动本部针对国民年金提到其于上月28日将韩国国内股票目标配置比例由原先的14.9%大幅上调至20.8%,并指出,站在为全民养老负责的位置上,不应默许股东价值受损。具体要求包括:▲就股票绩效奖金协议表明正式立场 ▲依据受托人责任守则开展积极对话与介入 ▲研究支持确认协议无效之诉等股东行动 ▲将该事项提交受托人责任专业委员会审议,并公开决策进展。
另一方面,据悉,随着“按营业利润一定比例分配”的要求扩散至起亚、HD现代重工业、Kakao等整个产业界,政府正推进一项方案:为防止侵害股东利益,企业在发放与营业利润挂钩的绩效奖金时,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表决。此次由青瓦台政策室长主导的方案,正朝着写入《资本市场法》《商法》《劳动组合法》等法律以提高约束力的方向进行研究。此前,李在明总统也曾在就任一周年记者会上表达担忧,称围绕超额利润分配的压力可能抑制海外主要企业的投资。
股东运动本部敦促称:“政府推动将股东大会表决义务法制化,等于自行承认了现有劳资协议方式在程序上的瑕疵。”并表示,“不能仅止于制定今后防止重演的法律,还应正面重新审视并纠正三星电子与SK海力士已签署、正在流失公司未来价值的既有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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