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新品种权利保护专门机构
旨在加强应对海外擅自种植
推动确保许可费收入并再投资于研发

“日本花费30年心血开发的阳光玫瑰,正被韩国伪装成‘国产’出售。”


日本政府为应对本国开发农产品品种流向海外的问题,将设立专门负责新品种权保护的机构。随着阳光玫瑰等主要品种在韩国和中国等地被广泛种植,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日益上升,因此出台了这一举措。


阳光玫瑰资料图片。韩联社供图

阳光玫瑰资料图片。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日本经济新闻》等10日报道,日本政府与民间计划以今年8月启动为目标设立相关管理机构。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把该机构认证为种苗专业机构,并提供运营支持。这也将是日本首次建立专门管理农业领域育种者权利(即新品种知识产权)的组织。


监控海外擅自种植,甚至提起诉讼

新机构将受托管理公共研究机构和地方政府持有的育种者权利,统筹国内外的权利保护。该机构预计将作为一种“农业知识产权应对组织”运作,常态化监测海外种植情况,一旦确认侵权,还将采取包括国际诉讼在内的法律应对。


此外,机构还将同步推进把日本品种在海外的扩散纳入正式许可体系。其构想是,与种苗企业及海外管理机构签订合同后供应品种,并将由此产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收益重新投入研究开发,构建良性循环结构。


研究30年开发出来,却没有进行“海外品种登记”

此次措施的背景正是阳光玫瑰。这种高端青葡萄由日本农业·食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于1988年开发、2006年完成品种登记,目前已在中国和韩国实现大规模种植。


阳光玫瑰资料图片。韩联社供图

阳光玫瑰资料图片。韩联社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尤其是中国的种植面积截至2022年约为7.37万公顷,达到日本的30倍。日本政府认为,若当初达成正式许可合同,按可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计算,每年经济损失超过100亿日元。


实际调查也确认了日本品种在海外流通的情况。日本农林水产省检查韩中种苗企业的线上销售情况后发现,草莓、柑橘、葡萄等约50个由日本开发的品种正在流通。


“偷了日本品种”的说法并不属实

不过,韩国方面认为,种植阳光玫瑰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问题。原因在于,日本在开发当时未能及时完成海外品种登记,导致权利保护范围受到限制。


根据国际规定,如需在海外获得品种保护,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登记手续,但日本错过了这一时限。因此,在韩国进行种植和流通依据现行法律并无问题。



日本政府在设立此次专门机构的同时,也在推动修订《种苗法》。日本政府计划在本届国会推动通过《种苗法修正案》,规定从品种登记申请阶段起,就能从源头阻断种苗被非法流向海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