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诽谤“慰安妇”受害者名誉及散布虚假事实
开展追悼造型物实态调查……强化管理体系
禁止散布有关日军“慰安妇”受害者虚假事实并建立处罚依据的《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保护·支援及纪念事业等相关法律(慰安妇受害者法)》修正案,将于11日起正式施行。
据此,否认或歪曲日军“慰安妇”受害事实、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将可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前,仅凭刑法上的诽谤罪或死者诽谤罪,对历史歪曲行为的应对一直存在局限。
“慰安妇”受害者长期以来通过证言揭示受害事实、传递真相,并传播人权与和平的价值,但直到最近,否认、歪曲受害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仍在持续。尤其是针对“和平少女像”等为悼念受害者而设立的象征物的毁损、侮辱行为反复发生,已演变为社会问题。
随着此次法律施行,如通过报纸、广播、互联网、展览、演出、讨论会、记者会等方式散布有关“慰安妇”受害事实的虚假信息,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不过,以艺术、学术、研究、报道等正当目的开展的活动被排除在处罚对象之外,以保障表达自由和学术自由。
此外,性别平等家庭部将开展实态调查,以掌握为悼念“慰安妇”受害者而设立的象征物或造型物的设置及管理现状。性别平等部曾于去年10月向全国地方自治团体下发《和平少女像等保护及管理标准条例》。
性别平等部相关人士表示:“将以此次引入实态调查制度为契机,与地方政府合作,进一步强化对纪念造型物的公共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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