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6月30日为基准实施现金分红
到12月为止回购规模500亿韩元的库存股
韩森公布了包括季度分红和回购库存股在内的中长期股东回报政策。
韩森9日公布中长期股东回报政策,包括签订规模500亿韩元的库存股取得信托合同、设定股东回报率不低于50%的目标,以及将6月30日定为第二季度分红股东确认基准日等内容。
韩森表示,公司判断当前股价相较于公司的潜力、内在业务价值及资产规模被低估,因此为从中长期视角提升股东价值,制定了上述政策。
公司将把结合“现金分红”和“回购库存股”两种方式的股东回报率设为新指标,计划将按单体口径调整后的当期净利润中50%以上用于股东回报。此举旨在同时兼顾希望立即获得分红的股东,以及希望提升长期投资收益的股东等多样化诉求。
第二季度现金分红的股东确认基准日定为6月30日。分红金支付预计日期和每股分红金额尚未确定。韩森表示,正综合考虑现金性资产与流动性、借款偿还与投资计划、留存收益及法律限制等整体财务状况推进分红。
为提升股东价值,韩森计划到今年12月为止通过新韩投资证券新取得总规模500亿韩元的库存股。对于此前已持有的库存股及此次新取得的库存股,公司原则上将依据近期修订的《商法》和《资本市场法》等相关法律予以注销。
韩森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反映了公司在低估区间先发追加回购库存股、切实提升股东价值的意志。”并称,“今后也将践行把股东价值放在首位的责任经营,并持续与市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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