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标准“商业合理性”明文化
计算本息时适用美国国债利率+加点利率
政府已完成为与美国商定的总额2000亿美元(约306万亿韩元)对美战略投资项目提供专门支持的法律与制度基础。政府明确规定了决定对美投资成败的核心标准“商业合理性”要求,并决定于本月18日正式成立法定资本金为2万亿韩元的专门机构“韩美战略投资公司”。
政府9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以此为核心内容的《大韩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战略投资运营及管理特别法施行令草案》。该施行令将今年3月17日公布的特别法中由总统令授权的事项予以具体化,并将于本月18日与特别法同步正式施行。
此次施行令草案的核心,在于将判断对美投资项目是否推进的尺度——“商业合理性”标准予以明文化。施行令明确规定,所谓商业合理性,是指在单个对美投资项目的预计存续期间内,分配给韩国的预计总收入能够全额覆盖该项投资的本金和利息;在计算本金和利息时适用的利率,则确定为在投资时点的“2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基础上,加上韩美双方协商确定的加点利率。作为投资指挥中枢的运营委员会(委员长为经济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官),除财政经济部和产业部外,外交部、企划预算处、金融委员会也将作为当然成员部门参与其中。
作为对美投资执行机构的“韩美战略投资公司”将配合法律施行日于本月18日完成设立登记并立即启动运营,法定资本金2万亿韩元将由政府按年度分批以现金缴纳。政府表示:“实际对美投资的具体项目,将在特别法施行后,经过项目管理委员会的精密审查、运营委员会的最终审议、向国会报告以及与美国政府的细节协商等法律规定的透明程序后,最终作出决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