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决“并未侵犯职业选择自由”
因反对2024年医学院扩招政策而提交辞职书的住院医师,在政府下达禁止受理辞职书命令后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继一审败诉后,二审也败诉。
据韩联社6日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上诉第5-3部近日对A某等2名已辞职住院医师向其培训医院大宇学园和国家提起的损害赔偿及退休金给付诉讼作出判决,驳回A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原告败诉。
A某等住院医师因反对政府扩大医学院招生名额,于2024年2月集体提交辞职书并离开医院。对此,政府依据《医疗法》下达了维持诊疗命令和禁止受理辞职书命令,并在约4个月后撤回。A某等人于同年8月提起诉讼,称“禁止受理辞职书命令侵犯了职业选择自由,且在该命令维持期间无法在其他医院工作,因而遭受损失”。
住院医师们在审理过程中主张,“住院医师辞职并未导致总体死亡率等上升,也未对国民健康造成重大危害”。而培训医院方面则反驳称,“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即使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其效力也不能被否定,因此有义务遵从”,“不受理辞职书是合法的”。并补充称,“即便构成违法行为,也不能认定存在故意或过失”。
去年10月,一审法院未采纳住院医师方面的主张,称“政府基于住院医师集体辞职可能对国民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专业判断而作出行政命令,且不存在足以认定该判断不当的情形”。法院还指出,“除通过行政命令事先防止住院医师集体辞职及脱离诊疗一线外,也看不出还有其他适当手段能够有效控制医疗空白及由此带来的国民保健法上的风险”。
二审合议庭的判断与一审相同。二审合议庭说明称,“原告的上诉理由与一审时的主张并无明显不同,一审判断应认定为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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