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表明存在有组织隐匿证据”
特别检察组移交案件最终结案

检方已就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官封券封条被弃疑云”作出无嫌疑结案处理。


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韩联社供图

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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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5日表示,“尚未发现足以认定扣押物业务负责人等故意损毁、废弃官封券包装及封条,并有组织地隐匿证据的证据”,因此作出无嫌疑处理。


此次疑云源于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在2024年12月对Geonjin Beopsa Jeon Seongbae住处进行搜查取证过程中,遗失了所查获现金捆上的官封券封条和贴纸。检方当时查获了包括5000万韩元韩国银行官封券在内的现金,但未能保存写有纸币清点日期、负责部门等信息的封条和贴纸。


大检察厅于去年10月在监察和调查结果中得出结论称,官封券管理过程中虽存在实务上的过失,但未确认存在上级指示隐匿证据的情况。


此后,An Gwonseop特别检察组也对相关疑云展开调查。特别检察组认为,这是扣押清单记载不完善、扣押物核对不充分等多重业务失误叠加所致,但未在活动期限内直接结案,而是将案件移交检方。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在审查特别检察组移交案件后,认为证据不足以进行刑事处罚,因此作出不起诉处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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