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损害了社会对侦查公正性的信任”
一名前警察因以帮忙摆平案件为代价,收受犯罪嫌疑人价值逾2亿韩元的贿赂而被移送审判,二审仍被判处实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5-2部(审判长 Won Ikseon)5日对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受贿等罪名被起诉的前警察 Jeong某,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5亿余韩元。同时维持追缴2.515亿韩元的命令。向Jeong某行贿的贷款中介从业者A某,也与一审相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合议庭就Jeong某指出,“其犯罪性质恶劣,明显损害了社会对侦查公正性的信任,可谴责性很大”,“有必要予以严惩”。
曾在京畿道议政府警察署担任侦查组组长的Jeong某,被控于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向一名因诈骗案接受调查的犯罪嫌疑人索要钱款,称“我会把案件全部作不起诉处理”,并分22次共收受2.112亿韩元。
据悉,Jeong某曾发送“今天把钱给我,我会把这些全都作不起诉处理”“从明年开始,侦查权将实现独立,改变后的制度就是○○(嫌疑人)的天下”等信息索要钱款。
调查显示,Jeong某收钱后,将该嫌疑人的诈骗案件(以控告人标准共16起)从其他警察署移送并重新分配至自己处,随后作出不移送决定,或以不起诉意见移送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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