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委员会虽已正式启动将最低工资适用范围扩大至特殊雇佣、平台劳动者等承包制劳动者的讨论,但劳方与经营界围绕适用范围和法律权限针锋相对。


最低工资委员会4日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讨论将最低工资适用范围扩大至承包制劳动者的方案。本次审议基于雇佣劳动部去年实施的实况调查结果展开。承包制劳动者是指并非按劳动时间、而是按工作业绩或成果获得报酬的劳动者。外卖骑手、快递员、代驾司机等特殊雇佣·平台从业者是其中的代表。


4日,政府世宗办公楼最低工资委员会正在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将讨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承包制劳动者是否适用最低工资。韩联社供图

4日,政府世宗办公楼最低工资委员会正在召开第3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将讨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承包制劳动者是否适用最低工资。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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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方主张,应反映变化中的劳动市场现实,将最低工资保护范围扩大至平台劳动者和自由职业劳动者。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韩国劳总)事务总长 Ryu Giseop 表示:“保障承包劳动者、特殊雇佣劳动者、平台劳动者适用最低工资,并非例外性特惠,而是恢复最低工资制度本来宗旨的路径。”他还称,“现在已经到了必须为保护承包制劳动者拿出答案的时候。”


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民主劳总)副委员长 Lee Miseon 也强调称:“目前多达870万人规模的特殊雇佣·平台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已是不能再拖延的时代课题。”她表示,“为了不让劳动者再为证明自身劳动者身份而不断奔走法院,最低工资委员会必须发挥作用。”


相反,经营界划清界限称,根据现行法律,最低工资适用对象仅限于《劳动基准法》上的劳动者,这并非最低工资委员会应作出判断的事项。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专务 Ryu Gijeong 表示:“最低工资是适用于《劳动基准法》上劳动者的制度。虽然应先判断讨论对象是否属于劳动者,但这并非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判断领域。”他接着主张:“即便同属承包制劳动者,其合同条件、工作方式和劳动时间也各不相同,要反映工作量、移动距离、耗时等因素另行制定最低工资,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

4日,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最低工资委员会举行的第3次全体会议上,Kwon Sunwon委员长和委员们正向国旗敬礼。韩联社供图

4日,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最低工资委员会举行的第3次全体会议上,Kwon Sunwon委员长和委员们正向国旗敬礼。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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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委员 Yang Okseok 也担忧称:“针对不同承包制类型需要何种决定单位,以及其对劳动市场和消费者福利影响的客观数据,尚未得到充分积累。若强行适用,反而可能削弱承包制的灵活性,并导致岗位减少。”


公益委员方面表示,应优先充分审查事实关系。公益委员干事、韩国劳动研究院院长代理 Seong Jaemin 表示:“承包制最低工资问题,是一个需要同时考察一线多样化报酬计算方式、劳动实际情况以及制度运行具体语境的事项。与其仓促下结论,不如先确认基于事实的资料,这一点更为重要。”



最低工资委员会表示,将以当天的讨论为起点,继续审议承包制劳动者是否适用最低工资以及具体适用方式。此后,是否按行业分类适用也预计将成为主要争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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