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处分书仅禁止“收尾工序”罢工
连续工序获认可后,禁止范围会扩大吗

三星生物制剂工会禁止争议行为临时处分的抗诉审将开庭。适用于半导体连续工艺的“维持平时水平”判例,以及工会违反一审裁定的事实,预计将成为决定是否禁止核心工序罢工的主要变量。


首尔高等法院仁川第一民事部将于5日下午,就三星生物制剂针对公司工会提起的禁止争议行为临时处分诉讼抗诉审举行首次审理。

“禁止争议行为”抗诉审在即,三星生物制剂……“连续工艺”重要性会获认可吗 View original image

此次审理是针对法院于今年4月23日作出部分支持决定的临时处分诉讼所提起的抗诉审。当时法院作出的大意为:“鉴于连续工艺下生物医药生产流程的特殊性,工会在争议行为期间不得就部分必要作业进行罢工。”这意味着,法院也认可了《工会法》第38条第2项所规定的,为防止原料或产品变质、腐败而进行保全作业的必要性同样适用于生物产业。不过,被视为最核心生产环节的培养工序等,被排除在禁止罢工对象之外。


生物医药生产流程因涉及活细胞,其特性决定了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时间连续推进。业内人士称:“很难认为一审充分考虑了生物产业的特性,因此公司方面也作出了抗诉决定。”


在上月15日由股东行动研究院主办的专家座谈会上,仁荷大学生物制药工程系教授 Kang Seunghun 指出:“如果工艺中途停止管理,或未能进行适当控制,就可能生产出低质量生物医药产品。”他还表示:“以当前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分析方法,问题未必能够显现,但未来也不能完全排除意想不到的质量问题被凸显的可能性。”


法律界认为,此次抗诉审可能出现与一审不同的结果。原因在于,与其类似的连续工艺产业——半导体领域,已提出新的法律标准。近期,法院就三星电子提起的禁止争议行为临时处分申请,作出了有利于资方的裁定。合议庭指出,半导体制造工艺是以24小时连续运转为前提设计的,即便是暂时停工,也可能造成良率下降和晶圆损失等巨大损害。尤其对于罢工时的正常运营标准,法院明确写道:“应以与争议行为前平时相同程度的人力、运行时间、规模及注意义务进行维持和运营。”


一名法律界人士分析称:“这是在三星生物制剂相关临时处分作出后新近出炉的判决,因此高等法院很可能会将其作为参考。”他还表示:“法院似乎正考虑到罢工的严重性,朝着更加保障公司经营执行权的方向形成判断。”与此同时,一审临时处分决定后,三星生物制剂工会的态度也被指可能促使合议庭作出更为严厉的判断。工会甚至在部分争议被禁止的工序中仍强行推进全面罢工,表现出违反法院裁定的举动。


此前,法院通过临时处分裁定命令,对于被禁止进行争议行为的作业,工会不得指示工会成员停止作业,也不得分发相关指引。但据了解,工会无视这一裁定,发放了大意为相关工序作业人员也可全部参加罢工且属合法的罢工指引。最终,法院甚至已作出间接强制决定:今后若工会违反临时处分裁定内容,每发生1次违反行为,须向公司支付2000万韩元。



另一名法律界人士称:“工会曾承诺会遵守临时处分裁定,但却将其彻底无视,最终甚至导致间接强制决定出台。”他表示:“既然诚实信用原则已被破坏,法院预计也将对该案作出更加慎重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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