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委“不可重新选举”之际
国民力量党强烈反对“选举无效”
市民团体举报“玩忽职守”

围绕史无前例的“选票不足”事态,后续风波正迅速扩大。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选管委)拒绝中止计票,并坚持不可重新选举的方针,但国民力量党主张此举侵犯选民参政权,预告将提起选举无效诉讼等强硬法律应对。在此次事件显现出不仅是单纯插曲、而可能演变为重大法律纠纷之际,专家预计,当选者与落选者之间的“票差”将成为决定选举是否无效的核心争点。


4日,市民团体“Seomin Minsaeng Daechaek Wiwonhoe”(简称“Seominwi”)于当晚9时30分左右,以滥用职权及玩忽职守嫌疑,向首尔警察厅举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事务总长、首尔市选管委委员长和事务处长、松坡区选管委委员长和事务局长等人,并预告将展开法律应对。

史无前例选票不足……法律界:“选举无效诉讼,票差是关键” View original image

相比玩忽职守,更倾向认定为过失


法律界普遍认为,选管委此次选票不足事态,与其说是构成刑事处罚对象的故意“玩忽职守”或舞弊选举,不如说是因需求预测草率而导致的明显“管理不善”与“过失”。


曾任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职务、现任某律师事务所顾问的A某指出:“选管委考虑到提前投票率(20%),将正式投票日选票印刷量从通常的80%至90%大幅降至50%,看上去作出了过于草率的判断。”他表示:“这确实属于明显的选举管理瑕疵。”不过,A某同时称:“与其认定为因管理违法而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玩忽职守或故意舞弊选举,不如视为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瑕疵和过失。”


关键在于,这种选举管理上的瑕疵是否对选举结果产生了影响。A某解释称:“如果因选票不足导致选民长时间等待,甚至转身离开,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对投票权的限制。若无法投票的选民人数多于当选者与落选者之间的票差,并因此被认定可能影响选举结果,就可能构成选举无效事由。”


例如,若未能投票的选民有1000人,而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候选人之间票差不足1000票,那么选举结果就存在被逆转的可能,因此可能成为选举无效诉讼的争点。尤其是,对下午6时前已到达但在等待过程中转身离开的选民应如何认定,也将成为争议焦点。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是在得知没有选票后离开,那么这属于因外部因素而妨碍投票的情形,因此有空间与单纯弃权作出区分。”


无效临时处分、民事损害赔偿仍是关关难过


即便最终发展为选举无效诉讼,临时处分申请是否会获法院支持、乃至是否会走到重新选举这一步,仍是未知数。


法律界普遍认为,选举无效临时处分申请获准的可能性较低。一名专攻选举法的律师表示:“必须认定若不停止效力就会发生难以恢复的损害,并具备紧迫性,但地方选举已经设有迅速的申诉制度和选举诉讼制度,因此临时处分获准的可能性并不高。”对于选民个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请求,他也预计,“由于参政权受侵害很难折算为财产损失,且另有专门诉讼制度存在,因此获得支持会有困难。”



此外,选管委在现场追加印刷并配送选票的做法也成为问题。曾任检察官的律师批评称:“选举法中并无关于投票当天追加印刷选票的明确规定。如果选管委可以自行决定额外印制选票,这等于给主张舞弊选举的人提供了强有力的口实。”他还指出:“在过去的选举无效诉讼中,几乎没有选管委过错被认定的先例。问题在于,选管委在结构上实际上是以法院系统为中心的组织(各级选管委委员长多由部长法官等兼任),因此法院的判断可能会较为温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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