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发布纠正继承税和赠与税资料
涵盖生活费支付到礼金等多项课税标准

国税厅为纠正通过YouTube和社交媒体扩散的错误税收信息,于31日公开了《对继承税和赠与税的误解与真相》资料。此举是基于这样的判断:最近一些自称税务专家的YouTube频道和短视频内容传播了与实际税法不符的信息,导致纳税人困惑加深。


国税厅列举的典型错误信息之一,是有人声称:父母每月向在职子女汇款100万至200万韩元,只要在账户备注栏写上“生活费”,就无需缴纳赠与税。然而根据税法,免税的生活费仅限于子女无法自行维持生计的情形。若定期向具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子女支付生活费,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


国税厅31日公开的《关于继承税和赠与税的误解与真相》资料。国税厅官网截图

国税厅31日公开的《关于继承税和赠与税的误解与真相》资料。国税厅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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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父母的信用卡也并非一概免税。若有经济收入的子女使用父母信用卡购买奢侈品或支付海外旅游费用,则可视同现金赠与。若其消费水平与收入水平相比明显过高,或用来偿还大额债务,税务机关可以调查资金来源;在此过程中,一旦查明使用了父母的信用卡,就可能被征收赠与税及加算税。


关于婚礼礼金用途的误解也被一并介绍。根据与新郎、新娘的交情所收到的礼金,被视为当事人的财产,但父母的熟人所赠礼金原则上被视为作为婚宴主人的父母的财产。因此,若用属于父母份额的礼金为子女购买房产或偿还贷款,就可能成为征收赠与税的对象。


此外,对于“继承财产在10亿韩元以下就完全不需要申报继承税”这一部分说法,国税厅也解释称与事实不符。在有配偶和子女的一般情形下,适用5亿韩元的一揽子扣除和至少5亿韩元的配偶扣除,可能不会产生应纳税额,但是否需要申报是另外一个问题。


国税厅于31日公开的“关于继承税和赠与税的误解与真相”资料。国税厅官网截屏供图

国税厅于31日公开的“关于继承税和赠与税的误解与真相”资料。国税厅官网截屏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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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被继承人在死亡前10年内赠与继承人的财产,可能会被合并计入继承财产。另外,在死亡前1年内提取2亿韩元以上,或在2年内提取5亿韩元以上存款、处置财产而去向不明的,可能会被推定为继承人取得的财产,进而成为课税对象。国税厅将其归类为“推定继承财产”,并表示对资金用途负有举证责任的是纳税人。



国税厅还计划以本次资料为基础制作短视频,并通过官方YouTube频道陆续公开。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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