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与被害人一方和解” 判处徒刑缓刑

驾驶7.5吨货车撞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新婚夫妇,致使孕妇及胎儿死亡的50多岁司机被判处徒刑缓刑。


“没看到红灯”……下班回家夫妇遭货车撞上 孕妇与胎儿身亡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30日消息,义乌地方法院刑事合议6单独法庭以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人死亡、致人受伤罪名,判处50多岁男性A某徒刑2年,缓刑3年。


A某被指控于去年9月10日晚10时左右,在京畿道义乌市新谷洞一处十字路口驾驶7.5吨货车行驶时,撞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30多岁男性B某和20多岁女性C某。C某是大学医院重症监护室护士,事发时刚下班正与丈夫一起回家。事故发生时,车辆信号灯为红灯,受害人则按照行人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然而,经调查,A某未尽前方注视义务,未停车而继续行驶,最终酿成事故。


据悉,A某供述称,“因为旁边车道有车辆,一直看后视镜一侧,没有看到信号灯”。此次事故导致怀孕17周的C某发生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在事故发生17天后死亡,胎儿也被死产。其丈夫B某则遭受肋骨骨折、外伤性血气胸、肺挫伤等伤情,经诊断为需要8周治疗的重伤。



警方认为案情严重,申请并获批逮捕令,将A某羁押后移送检方。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在到达人行横道前相当长一段距离时,车辆信号灯就已变为红灯,却仍未确认;受害人则在绿灯亮起后通过人行横道,已走过大约三分之二路程时遭遇事故。被告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较重,孕妇死亡、胎儿死产,丈夫也严重受伤并持续接受治疗,后果极为严重。”但法院同时表示,“综合考虑被告人与被害人一方达成和解,以及其无超过罚金刑的前科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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