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AI技术发展现状及《AI基本法》等制度变化
截至7月8日征集意见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和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于28日表示,已拟定人工智能(AI)伦理原则草案,并将自本月2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在继承2020年发布的“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伦理标准”宗旨的同时,反映了快速变化的AI技术与社会环境,以及AI基本法等制度环境的变化。为制定草案,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和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调查了相关国内外案例,并运营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咨询团。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标志。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标志。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

View original image

AI伦理原则(草案)的核心信息是:“AI的创新与应用应当以人类和社会可以信赖的方向加以实现”。具体而言,在AI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规范性方向,提出了▲人的尊严 ▲社会公共善 ▲技术可信性三大价值。为实现上述价值,又提出了六项原则,即▲人的自主性 ▲隐私 ▲公平性与包容性 ▲可持续性 ▲安全性 ▲透明性。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计划通过面向全民的意见征集来进一步完善AI伦理原则。本次AI伦理原则(草案)可在AI伦理沟通渠道官网上查阅,并可于今年7月8日前通过官网内的意见征集窗口提交意见。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第二次官 Ryu Jemyeong 表示:“AI时代的主导权,不仅取决于技术实力,也取决于能否做到对该技术进行透明而安全的管理”,“我们将通过广泛而务实的意见征集,完成最终稿,使新确立的伦理原则获得社会接受度,并成为全球规范的基准线”。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